任命:
池海江爲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捷爲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曉輝爲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劉波爲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周東玉的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曉輝的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