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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1+1+1”常態模式
東麗區人民檢察院不斷深化附條件不起訴工作和未成年人心理諮詢等工作,爲了做好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諮詢工作,正確引導未成年人重塑自信,東麗區人民檢察院未檢科積極聯繫心理諮詢機構,由專家開展諮詢,並主動向心理諮詢專家求教,購買和閱讀專業書籍,自覺參與到心理輔導中。經過不斷的有益嘗試和科學探索,東麗區檢察院對未成年人的心理諮詢服務已成爲常態工作,並形成“1+1+1”模式,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瞭解,“1+1+1”模式即爲:1對1開展諮詢,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長和心裏諮詢師1對1單獨聯繫。諮詢期間,心理諮詢師與檢察機關簽訂保密協議,不容許心理諮詢機構、心理諮詢師向外界透露未成年人情況,保證諮詢內容不泄密;1對1提供結果,諮詢機構僅向檢察機關提供心理測試結果和未成年人心理問題分析報告,防止結果對未成年人造成二次心理壓力。檢察機關在收到分析報告後,和心理輔導老師共同“開方用藥”,制定調理對策,及時解決未成年人心理障礙;1對1全程輔導,在心理輔導中,不變更諮詢機構、不變更輔導老師,做到全程輔導、全程保密。到目前爲止,東麗區人民檢察院共對10名未成年人開展心理諮詢,未成年人家長普遍反映心理諮詢有效改善了孩子不良心理和不良行爲,爲孩子更快、更好地步入正常生活、學習提供了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