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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程觀薇首席記者吳躍強我市持續開展“三亂”整治,組織城管執法隊員在城區各個主要交通路口,採取拍照取證的方法,對“行人亂扔、車上亂拋、店面亂倒垃圾”等不文明行爲進行查處,“三亂”曝光和處罰的力度不斷加大。昨天,記者瞭解到,市城管委通報了最近一段時間的整治情況。
與往期的曝光和處罰數據相比,2013年第四期通報中,取證、處罰“三亂”的數據明顯增加,顯示城市管理部門對“三亂”的整理力度不斷加大。
2013年第四期各整治責任單位共發現取證、處罰“三亂”行爲808件,其中:處罰“行人亂扔”473件、“店面亂倒”24件,取證“車上亂拋”311件。
記者瞭解到,全市範圍內將深入開展對“行人亂扔、車上亂拋、店面亂倒垃圾”(簡稱:三亂)三種不文明行爲專項整治行動。
據悉,專項整治行動的整治範圍涵蓋:東湖、西湖、青雲譜、青山湖四個中心城區和開發區、新區的主要幹道、主要交通路口,廣場(含休閒廣場),主要商業大街,“四橋”(八一大橋、南昌大橋、英雄大橋、生米大橋)。
整治的重點時段爲:早晚上下班車人流高峯期。主要商業大街爲9:00至19:00;主要廣場(含休閒廣場)爲6:00至8:00及19:30至22:30;沿街店面爲22:00至凌晨1:00打烊前。
根據規定,對行人亂扔垃圾行爲處以5-10元的罰款;對店面亂倒垃圾行爲處以50-100元的罰款;對乘車人、機動車駕駛人從車上向道路上拋灑物品處以2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