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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旅被判退還五千團費
本報訊(記者張蕾)因赴肯尼亞的旅遊合同中特別約定了導遊身份爲“當地人會說中文”,但旅行社仍然提供了普通的華人地接導遊,齊女士將北京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賠全額團費及小費。記者上午獲悉,朝陽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旅行社合同履行存在瑕疵,部分支持了齊女士的訴請,判令旅行社退還團費5000元。
去年7月23日,齊女士與國旅簽訂了旅遊合同,約定參加該旅行社組織的肯尼亞深度十日遊,團費每人15700元,司機小費100美金。去年8月13日,齊女士如約出行。
齊女士訴稱,旅行社承諾爲其提供當地黑人導遊,並在簽訂合同時加上了“當地地接導遊爲當地人會說中文”;而到肯尼亞當地後,旅行社提供的卻是黃皮膚的華人導遊。因此,齊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全額退還團費及小費。
庭審中,齊女士與旅行社就“當地人”的理解展開激烈辯論。齊女士認爲,當地人應爲當地黑人,即使不是黑人,也應當在當地有生活經驗。而旅行社則認爲,地接導遊只要具有當地導遊資質、居住權即符合合同約定。
法院審理認爲,本案中,雙方在旅遊合同中專門在“其他約定”一條就地接導遊身份添加了手寫約定,說明當事人在協商簽訂旅遊合同的過程中,對地接導遊身份情況有特別要求的意思表示。因此,僅僅是會說中文,具有居住權,並不是當事人此條特別約定的完整意思表示。
法院認爲,旅行社對旅遊合同的履行存在瑕疵,最終判令其返還齊女士團費5000元。據悉,雙方收到判決書後均已提出上訴。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