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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報道
據報道,由於巴西當地一家名爲IGB Eletronica(以下簡稱“IGB”)的安卓手機廠商先於蘋果獲得了“iPhone”手機冠名權,如果該廠商堅持擁有“iPhone”商標,蘋果在巴西市場將失去“iPhone”商標使用權。
據悉,IGB公司早在2000年就推出了名爲G-Gradiente iPhone的產品,並在經歷8年的程序審覈後,在2008年獲得了“iPhone”商標的十年使用權。巴西工業產權協會將於當地時間2月5日公佈有關“iPhone”商標權歸屬的決定。
報道稱,如果IGB不讓步,蘋果將不得不用數百萬美元向其購買巴西地區的“iPhone”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