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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監獄被爆出,2名替代役男被受刑人買通,竟在監獄內夾帶將可讀取色情片的多媒體觸控電視,捆綁後拉上崗亭走私入監交給受刑人,結果卻東窗事發。2名替代役男被依貪污罪起訴,涉嫌買通的受刑人則被是依行賄罪起訴。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留姓(24歲)與尹姓(21歲)替代役男在2011年服替代役時,分發至臺北監獄警備隊,負責夜間崗哨勤務。同年5月,李姓(27歲)和張姓(33歲)受刑人聯合出資,並透過監獄中央臺黃姓雜役傳字條,要求留、尹2人幫忙夾代多媒體觸控電視,字條內還寫著電視規格和記憶卡內容需求,當中包含存色情片等。
李、張2人交付2.5萬元新臺幣,扣除購買機費後剩下就當作報酬,同年9月陸續吊掛入監;另一名黃姓受刑人(24歲)得知後,也開價2.5萬元新臺幣請留、尹幫忙弄1臺,結果留、尹一聽,竟回頭報怨李、張給太少,竟誆稱該事被戒護科洞悉,必須有『處理費』來協商,於是又向李、張2人索取2萬元新臺幣。
之後這3方傳遞訊息的紙條被獄方攔截,但留男仍堅持要進行買賣,竟大膽地透過不知情的楊姓替代役男協助,向黃姓受刑人的家屬索取4.5萬新臺幣和1部MP4。同年11月8日,獄方查房搜出李、張的電視,且在留男的內務櫃查獲贓款。桃園地檢署偵辦後,因2役男具授權公務員身分,被依貪污罪起訴;李、張、黃3名受刑人則被依行賄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