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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李宏宇 |
一篇題為《同一個大院辦公,各部門之間還要寄快遞?》的帖子,近日在江蘇南通某論壇上引發熱議。在該市行政中心大院工作的董女士在簽收一份特快專遞時發現,這件裝著一份普通會議通知的快遞,竟是同在一個大院裡辦公的另一部門花費20元寄來的。(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7版)
也許相對於公車超標、大吃大喝等等,這種浪費並沒有多少錢,但機關支出的每一分錢都是納稅人的貢獻,如此浪費還是讓人難以接受。一份快遞幾十元,一份通知可能有幾十個接收單位或部門,加在一起也不是個小數目。經費上的浪費只是其一。同一個大院送份通知,新聞裡說的是第二天纔到,這中間造成的時間浪費、行政效率的降低同樣一目了然。
從新聞來看,快遞的不過是一份普通會議通知,拋開會議本身是否必要不談,既然會議對象在同一個大院,是否有必要一定得印發紙質通知呢?為什麼不能電話通知呢?效率同樣是機關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標,如果本可以電話通知而非得用紙質文件,則暴露出的更是機關工作方式的教條、僵硬和形式化。
最近一段時間,在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的嚴厲要求下,各地政府機關的工作作風轉變、會風轉變等都很明顯,但像“大院快遞”這樣隱性且金額不大的浪費卻很容易被忽視。然而“小洞不補、大洞難修”,不從小事做起、細節做起,厲行節約就不可能真正成為行動自覺。
治理“大院快遞”式隱性浪費,是反對浪費的應有之義,其實也意味著反對浪費工作走向了深入。厲行節約理當關注隱性浪費,只有像治理公款吃喝一樣雷厲風行,隱性浪費纔能逐漸消失,厲行節約纔會蔚然成風。(文/劉楚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