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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域婚姻堪稱深圳城市標籤,回哪個家過年成爲不少家庭的兩難選擇。南方日報記者樑文祥攝
“回誰家過年”矛盾的更深層次原因是傳統男權思想與現代女權主義的衝突。新時代的女性卻早已經把自己當作了具有獨立人格的人,“從夫居”的觀念已逐漸淡化。
——中山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性別教育論壇負責人柯倩婷
農曆新年,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裏意味着團圓和高興,除了大魚大肉,更少不了兒女承歡膝下。但在深圳這個移民城市,跨地域婚姻簡直堪稱城市標籤,不少“雙獨”夫妻過年都面臨着“艱難”的抉擇:去婆家,孃家冷清了;回孃家,又怕公婆心裏有想法;想把雙方父母都接到自家來過年,不大的房子又住不下,怎一個“難”字了得。
“有個很有名的段子是‘老婆和媽媽一起掉到河裏,你會先救誰?’,我覺得每年到了過年前我就得面對這情況。”駱榮和妻子都是在深圳工作的外地人,每到過年,“回誰家”這個話題就會被小兩口提上了議事日程,有幾次討論都幾乎升級成“家庭倫理劇”。到最後,小兩口依然無法達成共識,只好選擇各回各家。
爲什麼回誰家過年會成爲“雙獨”夫妻矛盾的導火索?
中山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性別教育論壇負責人柯倩婷告訴記者,仔細分析“回誰家過年”的問題,會發現其中既包含了個人因素也包含了社會因素。
除了獨生子女夫妻和跨地域婚姻的增多,柯倩婷認爲產生“回誰家過年”矛盾的更深層次原因是傳統男權思想與現代女權主義的衝突。“新時代的女性卻早已經把自己當作了具有獨立人格的人,‘從夫居’的觀念已逐漸淡化”。
要徹底解決“回誰家過年”的矛盾,就是要處理好如何協調老人渴望孩子回家團聚與孩子因客觀原因無法滿足老人願景的矛盾,“這不是兩個家庭能解決的,需要整個社會的合力”。
短期而言,面對“回誰家”的難題,權利和公平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溝通和換位思考,以免將兩難選擇上升爲夫妻矛盾,甚至因此發展到離婚。
過年方案逐個睇
優點:分頭盡孝,各不得罪
缺點:有棒打鴛鴦之嫌
推薦指數:★★☆
“一年忙到頭,到了年終才能跟父母團聚一下,兩方老人的感情都要顧及到。”在深圳某科技公司上班的張先生結婚7年,對於春節回家的問題,他早早就和妻子達成了協議,選擇“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張先生是江蘇人,大學畢業後來到深圳,也認識了祖籍在湖北的妻子。2004年,張先生和妻子走入婚姻的殿堂,由於在深圳的居住條件有限,雙方父母仍舊在老家生活。
爲解決春節探親的問題,張先生嘗試着跟妻子商量,能不能兩人“分頭行動”。想法提出來後,妻子一口答應,“說實話,我們夫妻倆感情還是挺不錯的,沒讓老人操心,難得有個假期,我們都想好好休息。”
張先生說,第一次“分頭行動”,還是讓雙方父母感覺奇怪,“雙方的老人都想見孫子,兩家都在問,怎麼不一起回呢?”然而,經過第一次的嘗試,雙方父母最終同意了夫妻倆的決定。張先生說,爲了照顧老人感情,他們也商定了,孩子輪着帶,每年分別去江蘇和湖北過年。
算上今年,張先生和妻子分開過年已有5年時間了,“確實感覺很輕鬆,跟父母聊天的時間也多了”。
方案一
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過年回誰家”煩惱
折射社會難題
專家圓桌
蔣睦民深圳市婦聯鵬城之約婚戀指導服務中心理事長
柯倩婷中山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性別教育論壇負責人
傅萬夫知名專欄作者
跨地域婚姻矛盾存衝突隱患
南方日報:臨近春節,“過年回誰家”的爭論又一次引起網友的強烈反響。事實上,這個問題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了。對於“回誰家”再次被熱議,各位專家怎麼看?
蔣睦民:現在,你家一個獨生子,我家也是一個獨生女,一方不回去,就得有人單着過年,纔出現了衝突。
“過年回誰家”再度引起爭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移民城市的出現。以前人們大多不會離開故鄉工作,但現在變了,尤其像深圳這樣的移民城市。來自五湖四海的孩子都可能在深圳工作,若家鄉相距較遠的男女結成夫妻,很難在春節7天間往返於兩地。
柯倩婷:現代女性之所以不再遵循“在婆家過年”的傳統習俗,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城市化的衝擊之下,男女雙方都獨立在城市生活,女方不再“從夫居”,“在婆家過年”的現實生活的基礎也已經沒有了。
還有一點,以前“從夫居”,女性都要花上一兩年的長期生活去適應,現在就那麼一兩天,肯定不適應,產生了不愉快,有的女性也有可能會選擇逃避。
傅萬夫:我還看到一則新聞,說是一對小夫妻爲了春節回誰家的事情而離婚了。表面上小夫妻離婚的原因是因爲回誰家過年的問題,但實際上,他們離婚的真正原因來自於社會現實,比如有春節火車票難買,兩地回家不方便;還有獨生子女政策給小夫妻帶來的諸多壓力等。所以,這對小夫妻的離婚只是一個社會縮影,現實中有更多的小夫妻面臨着他們同樣的問題,誰都無法逃避。
“各回各家”易埋下衝突隱患
南方日報:爲了避免過年時一家團圓、一家冷清的景況,不少夫妻採取“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的過年方案。在你們看來,這種方案可取嗎?能不能推薦幾個解決問題的方案?
蔣睦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儘量讓年十三晚上,父母都有人陪着。如果孩子都在外地,可以考慮先回一方,再回另一方,儘量兩邊都回去,情況實在不允許,就只好一邊一個。如出現女方想要回孃家過年的情況,男方應體諒,女方有自己的主張,應該支持。
柯倩婷:我不建議各回各家,在這麼重要的日子把年輕的家庭拆散,會埋下很多衝突的隱患。輪流去男女雙方父母家過年,讓父母來子女所工作的城市過年,都是不錯的選擇。原來的習俗需要調整,不再依據傳統,而是在現代的情境下去衡量,由現代的生活決定選擇何種方式,再慢慢形成新的習俗。這個過程中,男女雙方進行平等協商很重要。
現實壓力羈絆“雙獨”婚姻
南方日報:“過年回誰家”的爭論歸根結底還是要解決如何協調老人渴望孩子回家團聚與孩子因爲客觀原因無法完全滿足老人願景的矛盾。各位有何建議?
蔣睦民:作爲父母需要適當調整心態,選擇比較快樂的方式過年。孩子們實在沒辦法跟父母一起過也要體諒,孩子還可以通過打電話、視頻等高科技方式盡孝心。
以個人爲例,我的兒子今年在國外回不來,剛好我還認識另一家,孩子也不在身邊,我們就兩家老人一起過年。我覺得,如果組織空巢老人一起過年是個不錯的方式。
傅萬夫:最近幾年,有關老人孤獨的話題不斷被提及,越來越多的老人因爲子女不在身邊而變成了空巢老人。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法規,要求年輕人常回家看看。可是,誰又來體諒年輕人無法回家與老人團聚的現實羈絆呢?無處不在的壓力,比如房奴、孩奴等,還有每當春運時一票難求的現實,讓很多人感受到的不是親情的團聚,而是一種面臨鄉愁時的無助與無奈。
一段婚姻,需要的不僅僅是兩個人、兩個家庭來維繫,還應有整個社會的因素。有人建議獨生子女家庭可以將老人接到一起過節,這也許是一個不錯的想法。但這也是見招拆招,如果不從一票難求,不從獨生子女等社會因素上尋求改變與突破,挪走了一座大山,還會有其他大山依然壓在年輕人的頭上。
優點:顧及雙方感受
缺點:總有一方雙親守空房
推薦指數:★★★★
在深圳工作的曉欣和丈夫都是獨生子女,但倆人的老家一個在湖南,一個在安徽。不過,雙方父母都是開明之人,因此他們協商好,每年去一方的家中過年。問題看似合理解決了,但雙方各自心中仍有些無奈和失落。
第一次去男方家過年時,曉欣心裏很不是滋味,“感覺挺對不起父母的,不能和他們團聚,也不能幫他們分擔家務”。
雖然心存無奈與失落,但曉欣認爲,既然是大家協商的結果,未經爭執就能解決問題也是好事。“家和萬事興。這也在提醒我,如果過年不能回去,平時有假就儘量多回去陪陪父母,努力彌補吧。”
“我是個很獨立的人,以前總是不着家,長大後才發現回家是多麼重要,可在外地工作就身不由己了。”曉欣希望,如果條件允許,以後可以選擇把雙方的父母都接到深圳過年,這樣就兩全其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