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新買的帕薩特轎車只開了4個月就被偷走,本以爲找不回來了,沒想到交警路檢時恰巧查扣了該車,丟失了5個月的帕薩特車最終失而復得。昨日,帕薩特車主宋先生給交警北馬路大隊送去錦旗表示感謝。
昨日,在交警北馬路大隊,記者見到了宋先生。宋先生說,帕薩特是去年9月在鼓樓附近丟失的,“當時車裏有一個手包,手包內有一把車輛的備用鑰匙。小偷很可能想偷車裏的手包,結果發現了手包內的車鑰匙,最終將車一起偷走了。”宋先生表示,帕薩特丟失時還是僅買了4個月的新車。發現車輛丟失後,宋先生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本以爲找不回來了,沒想到執勤交警幫了大忙。”
1月15日11時,交警北馬路大隊副隊長宋金城在白堤路與西湖道交口路檢時,一輛號牌爲“京N8PV08”的黑色帕薩特駛入他的視線。“因爲這輛車沒按規定放置年檢合格標識和保險標識,所以就把它攔住了。”宋金城說,駕車的是一名30多歲的年輕男子,外地口音,當要求他出示駕駛證等有效證件時,年輕男子異常鎮定,稱證件都落家裏了,現在就可以回家去取。“當時年輕男子的行爲並沒引起我們的懷疑,我們就依法扣留了車輛等他回來接受進一步處理。”沒想到過了好幾天,年輕男子卻一直不見蹤影。1月25日,宋金城他們感覺情況不對頭,便趕往停車場查驗該車。“經上網比對,號牌‘京N8PV08’登記的是豐田而並非帕薩特,隨後又提取了該車VIN碼上網再比對,確認該車是去年9月被盜車輛,原號牌爲‘津G60955’。”隨即,交警北馬路大隊與公安南開分局刑偵三大隊取得聯繫,刑警對車輛勘查後,便與失主宋先生取得了聯繫。2月4日,帕薩特物歸原主,宋先生自嘲說:“這車買來後我開了4個月就丟了,賊也開了4個月。”
警方提醒
節日易發車輛盜搶案
車內不要放貴重物品
警方表示,依據以往案例分析,節日期間是車輛盜搶等侵財案件多發期。多數情況下,竊賊看到車內的值錢物品時才起了歹心。因此提醒車主,貴重物品一定不要放在車內,即使是後備廂也沒有想象中保險。如果有大件物品要臨時放在車內,也一定要打開遮蓋板,並且儘量不要在繁華地段或停車場打開,以免被竊賊盯上。此外,女性司機儘量避免單獨外出,即便單獨外出也儘量將車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停車時車頭儘量朝外,這樣在車內發生狀況更容易被旁人看到。另外,目前車輛遙控干擾器十分普遍,鎖車時一定要多多檢查。有些車配備了鎖車後後視鏡自動摺疊以及閃燈、鳴笛等功能,可通過這些表現來判定車輛是否已鎖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