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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南開區昌寧南里居民鄒女士撥打報社消費維權熱線投訴,她在一家大型超市購買了11件商品,可是結賬後發現,其中有三種商品的結算價格和貨架上的價籤不一致。節後,本報消費維權熱線已接到多起有關價格標籤的投訴,提醒市民在購物時注意。
鄒女士2月15日在紅旗路附近一家大型超市購買了紫菜包、火腿腸、牛奶等11種商品,結賬後回到家覈對小票時發現有問題。記得當時紫菜包標價6.90元,而小票上顯示結算價格爲11.80元;早餐餅乾三連包500克貨架上標籤爲4.7元,小票上結算價格卻爲6.80元;醬香肘240克標價13.80元,結賬價格爲16.80元。
記者隨後和鄒女士一起返回超市,經仔細覈對後發現,這三種商品的價格標籤確實和鄒女士反映的一致,存在結算價和價籤不一致的情況。該超市相關管理人員解釋,價簽上的標價是節前促銷價格,節後價格有一定調整,而現在超市的員工返工率不足6成,人手不夠導致標籤更換不及時,願意賠償鄒女士各項損失50元。
近期,本報消費維權熱線已接到多起投訴,反映超市商品標籤價格和結算價格不一致的情況。北辰區佳園裏居民趙先生投訴,在超市購買方便麪,標籤顯示爲24.8元,結果結算價格爲28.4元;南開區程華里居民周女士反映,在超市購買衛生紙,價格標籤爲19.8元,結算價爲29.8元。
記者覈實了多位消費者的投訴,均證實爲超市方面工作失誤,價格標籤沒有及時更換,導致消費者被誤導。對此,本報消費維權熱線提醒消費者,節後購物要注意價格信息,在結賬時即對價格進行關注,出現問題當場退貨,避免遭遇價格糾紛。(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