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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寇莉蘋)昨日,記者從公安廳交管局瞭解到,經決定2月22日(正月十三)爲全區集中查處酒後駕駛統一行動日,2月25日(正月十六)爲全區集中查處超員、不繫安全帶統一行動日,2月26日(正月十七)爲全區集中查處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違法行爲統一行動日。對一次記滿12分特別是給予降級處理的駕駛人,要公開曝光。
據介紹,針對春運後半程學生流與務工流、探親流等疊加,高速公路、國省道和部分縣鄉公路客流量上升的勢頭,交管部門將嚴查客車及微型麪包車超員、酒後駕駛、無證駕駛以及三輪汽車違法載客等問題。對易發生交通事故的重點地區、重點路段,不間斷地進行督導檢查,推動近期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工作,以保障春運後半程道路交通安全。對長途客車、臥鋪客車、旅遊包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等重點車輛實行逢車必查,消除超員載客、疲勞駕駛、準駕車型不符等交通違法行爲。
2月12日17時50分許,車主黃安順駕駛寧AV2405號捷達牌轎車(核載5人,實載7人),沿賀蘭縣豐慶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虹橋路交叉路口處,與王瑞祥駕駛的寧AP5015號紅旗牌轎車沿賀蘭縣虹橋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相撞,造成捷達牌轎車乘車人1人當場死亡、2人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5人受傷、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這一事故表明,在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中還存在薄弱環節,存在超員現象,事發路段安全隱患突出。
爲此,交管部門對過往小型客車(微型麪包車、私家車)超員現象較爲突出的問題嚴肅查處,特別是在看不清車內情況時,要責令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對車輛超員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嚴格依法處罰。要實行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嚴把營運車輛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嚴查嚴處超員、超速、高速公路違法停車、非法佔用應急車道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