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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楊大正趙琦玉實習生/潘靜宜)“警察打人!”昨日下午,周先生向本報報料熱線抱怨,他前往廣州市交警支隊天河大隊處理交通違章問題時,與警員呂某發生爭執並遭其毆打致傷,投訴警方服務態度差。當事警員則稱,事發時周先生爆粗口,還先動手,自己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拉了他的手臂一下。
衝突
周先生稱,昨日上午他前往車管所進行車輛年檢時遭拒,工作人員告訴他,因爲其有一宗違章處理尚未裁決無法年審。他根據查詢獲悉,他去年8月被指控有私自拆卸座椅的違法行爲,後曾前往天河交警大隊的信訪室解釋,自己只是把座位翻起來放物品,並未拆卸麪包車座位,並提交行政複議要求撤銷處罰。其後,周先生通過網絡無法查詢到違章信息,以爲已撤銷了。
“爲什麼拖那麼長時間都沒有處理?”感到不解的周先生昨天下午到天河交警大隊諮詢。在信訪室,接待民警表示自己因權限無法協調,要他去找上級部門反映。
周先生認爲民警故意推託,而自己的年審等不起。就在周先生與接待民警理論時,“在旁邊值班的呂姓民警用手捏住我的右臂,把我多次往外推”。
“民警打人是不對的”。周先生向記者表示,民警的態度與處理方法存在問題。“在民警打我時,我沒有反抗,不信可以查看攝像頭內容”。
解釋
昨天下午,南方日報記者找到當事警員呂某,他表示周先生歪曲了事實,他在信訪辦公室發現周先生一直都在“無理取鬧爆粗口”。“突然,週上前去拉值班警官警服衣領。呂某稱,“當時請他出去,他對我罵‘他媽的’,情緒很激動,於是我就拉了他的手臂,想讓他出去。”
天河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調取了事發時的視頻錄像,顯示民警指引該男子前往信訪室諮詢,並且告知他,對違法行爲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信訪室的陳警官想給他看電腦上的違法記錄,但是他一直喊‘爲什麼不給我撤銷’,把值勤警官和勸架的民警都一起罵了。”該負責人強調,民警不容許市民擾亂秩序的行爲,但是絕不可能打該男子,只是有互相推搡的動作。
(報料人:周先生獎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