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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天津日報記者樑素梅調解作爲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越來越受到重視。十八大報告中更是明確指出:“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暢通和規範羣衆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
而隨着各類經濟貿易活動的活躍,尤其是在目前市場“誠信”環境還較缺失的情況下,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經濟糾紛成倍增多。如何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積極地探索和嘗試,於2011年6月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第一個省級工商行政調解中心。截至目前,市局和東麗、河東、北辰等11個分局行政調解中心共調解各類經濟糾紛4022件,受理諮詢7758人次,爲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920餘萬元——很多以前需要通過訟訴才能解決的疑難糾紛,在行政調解中心迅速“取和”。
跨國維權樹形象
2012年8月23日,工商北辰分局行政調解中心接到轉辦函,請求協助解決泰國SCI公司與天津魯天鋼鐵貿易有限公司因實物與樣品不符的合同糾紛。
在2011年3月1日,泰國SCI公司與天津魯天鋼鐵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不鏽鋼棒買賣合同。泰國SCI公司付款後,魯天公司從江蘇某地購進泰國SCI公司所需型號不鏽鋼棒,未經化學成分檢驗,即於2011年4月18日發貨至泰國SCI公司所在地。泰國SCI公司收貨後,經過一年多的時間,發現這批304號不鏽鋼棒有生鏽現象,因此泰國SCI公司對該批鋼材進行檢驗,結果發現這批304號不鏽鋼棒存在質量不合格問題。實物與樣品及合約嚴重不符。泰國SCI公司即向泰國政府求助。泰國政府將求助信轉給天津市工商局。
接到泰國SCI公司傳真材料後,北辰調解中心立即與天津魯天鋼鐵貿易有限公司聯繫。經過反覆調解,泰國SCI公司於2012年11月5日提出了調解方案,即將魯天公司的貨品全部退回,但考慮到運費問題,將材質不符的不鏽鋼棒由泰方以廢品處理,換算成美元爲2329美元,此款從魯天公司的退還款中扣除。魯天公司最終同意接受這一解決方案,該起涉外企業合同糾紛得到成功解決。
此案也是天津工商部門解決的第一例跨國維權案。在各國企業之間的貿易往來逐漸增多的情況下,這起案例的成功調解,應該說爲天津工商部門樹立了良好的國際形象。
電話調解成本低
2012年12月13日記者在北辰行政調解中心採訪時,聽到了河北省一家裝飾公司的老闆激動地向調解員表達感激之情。他說:“我公司當時向天津工商部門反映這樁糾紛時,並沒有抱多大希望,因爲銷售方在天津,管理機關也在天津。我們是外地一家小企業,能解決得了嗎?但天津工商的兩級調解中心秉公辦事,不帶地方保護色彩,使我們在很短時間內就收到退款,我們沒花一分錢,打個電話事情就解決了。”
2012年10月中旬,這家河北省裝飾公司向市行政調解中心提出調解申請,稱2012年9月22日,其與天津某鋼鐵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21.1噸鍍鋅鋼管買賣合同。這家裝飾公司付全款後被申請方僅發貨19.95噸,尚差1.15噸,他們多次聯繫被申請方追要所差貨物,但始終未得到解決。北辰分局調解中心及時進行調查,終使被申請方將所差貨款5000元退還裝飾公司。
這些外地企業能夠順利維權,得益於行政調解中心探索的電話調解模式。從市行政調解中心受理的案例看,大多爲合同糾紛;且合同標的物以鋼材居多;申請人絕大部分爲外地小微企業。基於這一特點,爲了給外地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在充分發揮各調解庭職能作用的同時,調解中心探索了電話調解工作模式。電話調解工作模式的建立,爲外地企業大大節約了往返津城的維權成本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