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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李某見受害者是一名美女病人,搶劫後將受害人送往醫院,後聽說她沒有錢,又從劫款中拿出1000元爲其治病。隨後幾天,李某多次來電關心受害人,結果落入法網。昨日,李某因犯搶劫罪被江漢區檢察院執行逮捕。
入室偷盜
從荊州到武漢打工的28歲女子趙娜娜(化名)面容姣好。她獨自租住在北湖菱角湖路某小高層複式樓房的6樓,面積60多平方米。
1月26日凌晨3時半,趙娜娜突然從夢中驚醒,發現自己牀前站着一個男子。該男子就是李某,2010年因尋釁滋事罪曾入獄6個月。年關將至,手頭缺錢的李某於當天凌晨潛入趙娜娜的房間,並在廚房拿了一把水果刀。
趙娜娜剛準備呼叫,李某用刀劃傷了她的左臉,然後讓她交出家中的現金。趙娜娜求李某不要傷害自己,並稱桌上有1萬元現金。李某隨後將錢裝入自己口袋。
李某隨後找到一根繩子,準備將趙娜娜捆起來。趙娜娜說自己白天剛做了人流,下午纔回家,現在一驚嚇出血很多,人很不舒服,想去醫院看病,千萬不要捆綁她。李某看到趙娜娜褲腿上流了很多血,還在往下滲,便猶豫起來。
陪伴就醫
最後經不住趙娜娜的苦苦哀求,李某讓她穿好衣服,陪她去醫院,趙娜娜也表示不報警。在去醫院的路上,李某要了趙娜娜的手機號。
兩人一起來到新華醫院門診部,李某幫趙娜娜掛號,聽說趙娜娜身上沒有錢,於是從口袋裏抽出1000元給她,隨後離去。
多次問候
1月27日上午,趙娜娜接到李某的電話,問她身體恢復得怎麼樣了,希望她注意休息。他同時發來幾條短信,諸如:“拿你的錢也是不得已”,“欠別人高利貸纔出此下策”等等,短信中稱呼趙娜娜“姐姐”。
當天下午4時多,正在家中休息的趙娜娜聽見敲門聲,開門一看大吃一驚,正是小偷李某。李某說,主要不放心她,來看看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兩人交談半個小時後,李某離開。
1月28日中午,李某再次撥打了趙娜娜手機。
被擒歸案
在朋友的建議下,趙娜娜報了警。當天下午2時多,李某趕到趙娜娜的小區,在一樓大廳,被早已部署的民警抓獲。
歸案後,李某稱,看見趙娜娜出血,怕她出事,才主動送她去醫院;又怕她報案,所以纔打電話、發信息和上門看望的。
江漢區檢察院審查認爲,犯罪嫌疑人李某採取攀爬、翻窗入室的手段,進入受害人家中,持刀威脅並刺傷受害人,劫取現金,犯有搶劫罪。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認爲,犯罪嫌疑人李某原本是入室盜竊,被事主發現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就轉化爲入室搶劫罪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事後種種表現,只證明他的良心沒有泯滅,有一定的良知,法律上沒有必須從輕處罰的規定,但法院可以綜合他的特殊情況及悔罪表現,量刑可以考慮從輕處理。(汪文漢 許麗薇 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