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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雙江之子涉嫌強奸被拘追蹤
記者昨天了解到,“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輪奸案”涉案的其他4人當中,並無李天一2011年因尋釁滋事罪被收容教養時認識的獄友,且他們並非全都是未成年人;此外,受害者確為非京籍女子,但已經成年。同時,警方表示,李天一改名並非洗前科,勞教期滿改名屬於合法,舊名會作為曾用名存檔。
有消息稱,涉案人員當中一人是李天一2011年因尋釁滋事罪被收容教養時認識的獄友。另有媒體報道,受害女子非京籍,十七八歲。
昨天,經本報記者求證,上述說法並不屬實。據悉,此次涉案的其他4人當中,並無李天一昔日的獄友。此次涉嫌輪奸的5名涉案人員,並非全都是未成年人。而受害者楊某確為非京籍女子,但並非之前消息所說的未成年。據了解,輪奸未成年人是法定加重情節,量刑也將從重。
據了解,事發賓館為位於中關村南大街附近的湖北大廈。前晚,記者進行了實地回訪。
據酒店工作人員介紹,該大廈4層至14層為客房區,客房分為高級標准間、豪華標准間和豪華大床房。其中高級標准間和豪華標准間內均有兩張床,豪華大床房內為一張床,價格分別為每晚550元、650元和670元。
據悉,李雙江之子等人所開的是550元一晚的房間。事發後,警方也多次到該酒店調查並進入客房取證。
目前,此案警方還在調查中。
-法律看點李天一不適用“不起訴”規定
北京佑天律師事務所的馬國華律師表示,輪奸婦女一般會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其中會根據犯罪情節進行量刑,若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將會加重刑罰,若受害人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也會加重刑罰。
李天一1996年出生,尚未滿18歲。馬國華律師介紹,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最多可減輕30%的量刑。從法律上講,李天一不構成累犯,但因他曾因尋釁滋事被勞教,且勞教獲釋後不滿一年屬於“構成有前科”,這將會成為對他加重量刑的根據。
馬律師表示,今年實施的新刑訴法有一項新規定——附條件不起訴,這條規定適用於年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認罪、悔罪表現,獲得被害人諒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檢察院對其將適用附條件不起訴。
馬律師稱,如果李天一涉嫌輪奸罪名屬實,即便他不滿18周歲,但該案屬於惡性案件,所以不適用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