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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王女士:我家有一些未放完的煙花爆竹,想問問如何儲存?
“春節生活點題服務”專欄記者:記者採訪了市安監局危險化學品處處長高建國,高建國介紹,煙花爆竹給春節帶來了喜慶氛圍,但是儲存不當也會釀成大禍。正月十六是本市市內六區煙花爆竹零售的最後一天。本市安監部門將對尚未售出的煙花爆竹整箱回收代存。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節,市民家中儲存的煙花爆竹,最好今天全部燃放完畢,之後不要再儲存,以免變成家中的臨時“炸彈”。
本市安監部門對儲存煙花爆竹有相關規定:煙花爆竹零售點要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進行分類封箱,交給安監等部門存入倉庫,待明年春節繼續出售。對有剩餘煙花爆竹逾期未按要求進行代存的零售點,一律按非法儲存予以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目前,本市只對零售攤位剩餘的煙花爆竹進行回收,對於市民家中的煙花爆竹沒有相關的回收規定。市民最好不要將煙花爆竹放在窗戶下,以防陽光通過玻璃聚焦引燃發生爆炸。不要將煙花爆竹長時間放在汽車駕駛室或後備廂內,也不要將煙花爆竹放在大功率家用電器和爐竈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