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日前,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東亞運動會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本市組委會及運動會參與者將享受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及進口關稅稅收優惠。
據介紹,第六屆東亞運動會將於今年10月6日至15日在本市舉行,這是本市首次舉辦的國際性綜合運動會,屆時將有9個國家和地區的7000多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媒體記者和政府官員、體育官員蒞津參加運動會。目前,運動會市場開發項目進展順利,企業和社會團體積極參與,相關部門採取減免稅費,定向採購等措施給予支持。其中,給予組委會市場運作的稅收優惠包括:對組委會取得的電視轉播權銷售分成收入、贊助計劃分成收入(包括實物和資金),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取得的國內外贊助收入、轉讓無形資產(如標誌)特許收入、宣傳推廣費收入、銷售門票收入及所發收費卡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取得的與國家郵政局合作發行紀念郵票收入、與中國人民銀行合作發行紀念幣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
對組委會取得的來源於廣播、因特網、電視等媒體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按國際奧委會、亞奧理事會或東亞運動會聯合會理事會覈定價格收取的運動員食宿費及提供有關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賽後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使用的營業賬簿和簽訂的各類合同等應稅憑證,免徵組委會應繳納的印花稅。確定組委會相應車船稅具體減免期限和數額。
國家三部門通知明確,對參賽運動員因東亞會比賽獲得的獎金和其他獎賞收入,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徵免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東亞運動會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企業和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稅前扣除。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物品)捐贈給組委會所設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應繳納的印花稅。
此外,對組委會爲舉辦運動會進口的國際奧委會、亞奧理事會、東亞運動會聯合會理事會或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指定的,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直接用於運動會比賽的消耗品,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對組委會進口的其他特需物資,包括國際奧委會、亞奧理事會、東亞運動會聯合會理事會或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指定的、我國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體育競賽器材、醫療檢測設備、安全保障設備、交通通訊設備、技術設備,在運動會期間按暫準進口貨物規定辦理。(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