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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2月27日訊記者殷楠報道:轟動一時的綠大地案終於塵埃落定。中國證監會今日對綠大地案件相關中介機構履行行政處罰告知程序,擬對雲南綠大地欺詐發行案相關中介機構作出行政處罰。
據介紹,2月7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案做出刑事判決。經查,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和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報告中虛增資產、虛增業務收入。同時,證監會認定,由於聯合證券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中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四川天澄門律師事務所在綠大地欺詐發行上市時未勤勉盡責,未在法律意見書中說明其工作相關情況,未對綠大地相關資產的取得過程進行完整覈實;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爲發行上市所編制的財務報表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從而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
近期,證監會擬對聯合證券、天澄門、深圳鵬城行政處罰,撤銷深圳鵬城證券服務業務許可,擬對相關責任人員行政處罰和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撤銷相關保薦代表人的保薦代表人資格和證券從業資格。目前,證監會正在履行行政處罰告知程序。
“這將是證監會根據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對欺詐發行案件中介機構所做出的最嚴厲的處罰和處理。”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對欺詐發行、虛假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爲堅決查處,決不姑息,今後將繼續對發行上市、信息披露進行嚴格監管,依法查處欺詐發行、虛假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