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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2月27日電(記者張翼)國家電網今天發佈了《做好分佈式電源併網服務工作的意見》。根據這一新政,今後百姓家不但能用太陽能、天然氣等新能源發電裝置給自己家供電,還可以將用不完的電賣給電網。
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意見》承諾,提供一切優惠併網條件,開闢分佈式電源接入系統工程綠色通道,非用戶側的接入系統和相關的公共電網改造費用全部由電網公司投資建設;發電量可以全部上網、全部自用或自發自用餘電上網,上、下網電量分開結算,電價執行國家政策。
根據《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2015年,我國將建成1000個天然氣分佈式能源項目,分佈式太陽能發電達到1000萬千瓦,建成100個以分佈式可再生能源應用爲主的新能源示範城市,分佈式電源發展的新階段即將到來。
專家指出,儘管目標十分誘人,但目前的分佈式發電規模與目標差距較大,2015年能否如期實現目標取決於國家政策、用戶積極性和電網併網能力三個因素。國家電網公司新聞發言人張正陵表示,目前分佈式電源發展在併網環節已不存在障礙,希望國家對分佈式電源的補貼政策儘快調整。目前的補貼政策適用於大業主、大項目,無法調動個人用戶的積極性。且獲得補貼程序複雜,需要經過用戶申請、當地審覈、最後上報中央部門然後補貼下發等較多環節才能拿到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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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分佈式能源的意義
分佈式能源是指分散存在的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國家電網發佈的《意見》定義,分佈式電源是指用戶附近,所發電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且單個併網點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的發電項目。包括太陽能、天然氣、生物質能、風能、地熱能、海洋能、資源綜合利用發電等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