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華西都市報訊(青法宣記者吳柳鋒)兩男子將1200條假煙藏於地下車庫,正當他們準備拉出去銷售時,被警方擋獲。日前,成都青羊區法院審理認爲,兩男子儘管還沒有銷售假煙的行爲,但仍應依法領刑。
去年6月19日,公安機關與菸草專賣局人員在成都市青羊區同盛路50號地下車庫的倉庫內,當場將準備運載假煙出去銷售的何某、羅某擋獲,收繳共計1200條僞劣假煙。經鑑定,價值20餘萬元。法院認爲,兩人明知是僞劣假煙而銷售,其行爲構成銷售僞劣產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兩人在從事銷售假煙的活動時,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系未遂。鑑於兩人均系初犯,根據其犯罪性質及情節,判處主犯何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40000元;判處從犯羅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