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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徐順凱)近日,《西寧市勞動模範評選和管理工作暫行辦法》、《西寧市勞動模範春節慰問金、低收入困難補助金和特殊困難幫扶金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頒佈實施。這兩個《辦法》從勞模評選週期、範圍條件、原則程序、日常管理及“三金”發放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是繼全國、省級落實勞模待遇以來西寧市在勞模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大舉措。
《西寧市勞動模範春節慰問金、低收入困難補助金和特殊困難幫扶金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西寧市勞動模範“三金”基本標準爲:春節慰問金1000元,月收入少於1800元補足1800元,特殊困難幫扶金3000元至15000元。具體實施中實行一年一申報、一年一審覈、一年一公示、一年一發放。同時,在基本標準基礎上,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財力,適時調整“三金”發放標準,漸次提高。該《辦法》要求各級工會組織要定期組織勞動模範參加療休養和健康體檢,療休養、體檢費用由所在單位支付。務農勞模費用由區(縣)財政負擔。對獲得市級模範集體稱號的單位,給予全體職工一個月工資獎勵,獎金從自有資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