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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選舉法等法律的規定,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主持下,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全國35個選舉單位共選舉產生了2987名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這次選舉是2010年選舉法修改後,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全國人大代表,各選舉單位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從1953年我國第一部選舉法公佈實施到1995年之前,我國農村與城鎮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爲8:1。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選舉法將這一比例調整爲4:1。
隨着城市化進程不斷加速,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我國城鎮化率在2009年已接近50%。在此背景下,2010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後的選舉法,明確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這一重要原則。
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需要對各省區市的全國人大代表名額重新進行分配,即每一全國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鄉人口數。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按城鄉約每67萬人分配1名代表名額。
選舉結果表明,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特別是來自一線的工人、農民代表比例明顯上升,農民工代表人數大幅增加,婦女代表比例有了提高,黨政領導幹部代表比例明顯下降,代表結構進一步優化。
據統計,在2987名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09名,佔代表總數的13.69%,全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歸僑代表35名;連任代表1027名,佔代表總數的34.38%。婦女代表699名,佔代表總數的23.4%,與十一屆相比提高了2.07個百分點;來自一線的工人、農民代表401名,佔代表總數的13.42%,提高了5.18個百分點,其中農民工代表數量大幅增加;專業技術人員代表610名,佔代表總數的20.42%,提高了1.2個百分點;黨政領導幹部代表1042名,佔代表總數的34.88%,降低了6.93個百分點。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省級政府組成部門領導幹部的比例大幅下降,比上一屆減少了三分之一,使代表結構進一步優化。五年之後,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的黨政領導幹部總數繼續明顯下降,降幅達到近7個百分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王萬賓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關於代表選舉工作情況的報告時指出,各選舉單位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努力把能夠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密切聯繫人民羣衆、努力爲人民服務的優秀分子選爲全國人大代表;重視代表的履職能力和文化程度,在選出的代表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佔82.76%以上。總體來看,新選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人民羣衆公認程度高,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本報北京2月27日電記者殷泓、王逸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