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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鄭州2月27日專電河南省焦作市一4S店老闆朱某將銀行卡揣在身上,卻被“蒙面人”盜刷130萬買了3.5公斤黃金。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銀行、商場均有責任,各賠償朱某40%的損失及利息。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月2日晚8時許,4S店老闆朱某收到銀行發來的短信,稱其剛在石家莊市某商場”消費1302096元,餘額19345元。朱某遂即報案。
商場監控畫面顯示:2011年1月2日20時36分,一名穿藍色羽絨服,戴帽子墨鏡,並用黑色圍巾遮住大半部分臉的“蒙面”男子,先後三次進入石家莊某商場,到黃金櫃面催促店員調貨併購買黃金。雖然反常舉動引起店員懷疑,但最終店員被利益衝昏頭腦,在緊急調貨後,讓蒙面人執藍色僞卡刷卡後,簽名“劉某”,提走3.5公斤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