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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打電話諮詢車險遭客服推三阻四?愛車在路上出事查勘人員姍姍來遲?本月起,市民遭遇這樣鬱悶情況的機率將大大降低。昨天,《天津市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服務規範》正式實施,其中包括事故發生後理賠車45分鐘內到達市內六區事故點,賠付金額在2000元以內、理賠資料齊全的車險案3日內賠付等內容。
今後,如果你打電話到保險公司諮詢車險,不會再遭遇接線員換了幾撥,事情都還沒得到解決的尷尬。按照《規範》要求,本市保險公司將建立“全天候”接報案服務制度,要求接報案人員24小時×365天在崗,電話撥通5聲以內及時接聽。
對於未建立電話中心的保險公司,正常工作時間內將保證有專人接報案,非正常工作時間則由客戶服務人員值班接聽報案電話,並確保轉接電話暢通。愛車在路上出了事故報警,保險公司卻姍姍來遲,你只有眼巴巴乾着急?依據《規範》,今後市民出險報案後,保險查勘人員應在5分鐘內主動與被保險人取得聯繫,市內六區4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環城四區1小時內到場,而市區以外(除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則在兩小時內到達。
同時,若查勘人員因不可克服的原因不能按照約定時間到達,應主動電話告知被保險人並說明原因,同時向接報案或調度人員通報情況並採取補救措施。
近日,市民王小姐抱怨稱:“春節前的1300元賠款,到現在都沒收到。到底保險公司什麼時候能把錢賠給我?”針對此類問題,《規範》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爲需要補交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及時一次性書面告知對方,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及時作出覈定。情形複雜的應在10天內作出覈定,並將覈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同時,《規範》指出,對事故責任和保險損失確定,且索賠單證齊全有效、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的2000元以下案件,保險公司應在接到客戶索賠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賠付,2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案件5個工作日內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