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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珠海正式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今後申請營業執照可一日完成
本報深圳訊(記者阮曉光)今後在深圳、珠海,不花一分錢,不用一天時間便可拿到營業執照。昨日,兩市正式全面推行商事登記改革。在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窗口,深圳市場監管局發出全國首張新版營業執照,國家工商總局劉玉亭副局長和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王榮共同將其頒發給辦理者——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玉亭表示,全國首張新版營業執照的頒發,對於今後推動全國建設規範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意義重大。
商事登記實現六項突破
昨日,《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正式實施。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徐友軍介紹,新規實現了六大突破:建立了商事主體資格登記和經營資格登記分離、審批與監管統一的登記制度;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企業登記年檢爲商事主體年報備案制度;改企業退出機制爲商事主體經營異常名錄信用監管制;改革商事登記公示制度,建立統一的登記許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推行網上登記,建立電子營業執照制度。
新執照不記載經營範圍
昨日上午,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成爲深圳第一家拿到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先生說,自己盼望這一天已經很久了,“以前只知道在香港辦公司很容易,沒想到現在在深圳也能如此輕鬆。”
記者看到,新版營業執照上記載有名稱、企業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及註冊號等,與舊版營業執照的最大區別在於,執照上不再記載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以前各種種類的營業執照加起來一共有18種,改革後只保留了4種,另14種壓縮成了4種,共8種。相關人員表示,改革後,審批流程、所需材料清單、時限等都比較精簡,極大方便了企業。按照新規定,企業申請後審批時限僅爲3個工作日。
新規亮點解讀
創業者輕鬆拿到公司“準生證”
我國現行商事登記制度是以“營業執照”爲中心的,主體資格和經營資格相捆綁。新規規定營業執照只記載與商事主體資格相關的必要法律事項,不再記載商事主體的經營範圍,使營業執照成爲單純的商事主體資格憑證,不再是經營資格的憑證。
改革後,經營資格許可不再作爲商事主體登記的前置條件,公民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只要辦理稅務登記後便可開展活動;經營範圍屬於法律、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則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相關人員表示,過去企業存在登記難、申請週期長的困難,市場準入門檻高、程序繁瑣、效率低,今後創業者則可輕鬆拿到公司“準生證”。
住所與經營場所各自獨立的登記方式
改革後,場地資源將進一步放開,實行住所與經營場所各自獨立的登記管理方式,商事登記機關不再收取和審查場所使用證明文件。過去的商事主體登記時,需提交繁瑣的場地使用證明文件,商事登記機關對住所或經營場所登記的審查條件十分苛刻,一個具體地址一般只能登記爲一家商事主體的住所或經營場所,這導致辦公場所資源有限性的矛盾日益突出,也使商事主體經營成本居高不下。新規有效解決了這一問題。
不再審查註冊資本實際繳付額
新規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只登記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再登記實收資本,也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和註冊登記費。這也就意味着,今後在深圳珠海開辦公司,無須再爲註冊資本發愁,股東自己認繳註冊資本登記多少就是多少。
不過,相關負責人表示,註冊資本從實繳登記改爲認繳登記以後,並不等同於不繳付,也不等同於“零首付”或“一元公司”,如果法律法規有註冊資本最低限額規定的,仍然按規定執行。
年檢改爲年度報告制度
新規將以往的企業登記年度檢驗制度徹底改革爲商事主體年度報告制度。由商事主體將登記事項等情況向商事登記機關提交年度報告,通過相關信息平臺向社會公衆公開。而對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不再吊銷執照,而是由商事登記機關從商事登記簿中移出,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納入信用監管系統。
深圳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網上自助年報便於商事主體申報,而且,年度報告制度與經營異常名錄制度相結合,有利於避免商事主體因疏忽大意而陷入不可逆轉的退市境地,彰顯政府服務功能。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三大意義:
降低准入門檻,給予商事主體更大自主發展空間,辦事簡潔方便;
通過帶動和輻射效應及“倒逼”作用,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提升監管服務效能;
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