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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梅賢明通訊員季清惠)福建省浦城縣人民法院切實強化對案件審理的管理和監督,對審限過半的案件向承辦人發出預警督辦機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今年1至2月,該院共審結各類案件603件,比去年同期增長200%,案件的平均審理週期比去年同期縮短了3.6天,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到98.26%,結案均衡度明顯提高,實現了審判工作良性循環。
去年以來,浦城法院建立和完善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不斷強化法官的效率意識,建立預警機制,對距離審限5日以上不足15日的案件和距離審限不足5日的案件,法院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將自動發出審限預警,各業務庭負責人及時督促案件承辦人在審限內結案。審管辦每週五對臨近審限和超審限的案件予以通報。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超審限案件,取消案件承辦人和案件所在業務庭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對承辦法官故意拖延辦案,或者因過失延誤辦案而造成當事人上訪等嚴重後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分,堅決杜絕超審限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