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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依靠社會力量審理好少年刑事案件,1991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教育委員會、共青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下發了關於審理少年刑事案件聘請特邀陪審員的聯合通知。經河南省鄧州市市委、市人大同意,1991年7月,鄧州市人民法院從教育戰線上聘請我作爲該院少審庭特邀陪審員,主要參與陪審少年刑事案件。2003年退休後的我,仍堅持在陪審工作崗位上。二十年來,我親眼見證了人民陪審員制度的逐漸完善,體會到組織和人民對一名陪審員的高度信任和關愛,也感受到一名人民陪審員的責任和價值。
2005年,我被鄧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爲人民陪審員,2010年我再次被鄧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爲人民陪審員,並有幸參加了河南省法官學院舉辦的首屆和第二屆人民陪審員培訓班,爲更好地從事陪審工作奠定了充實的法律基礎知識。
作爲一名從事陪審工作二十多年的陪審員,我見過太多少不更事的未成年人,由於年紀小、法制觀念薄弱、自控能力較差,犯下人生中的大錯,小永便是其中的一個。
那是一個未滿十八歲的孩子,由於車禍父母雙亡,年幼的他跟隨七十多歲的奶奶生活。奶奶溺愛而缺乏管教,使他迷戀上網,因無錢上網而實施盜竊。我清楚地記得在鄧州市看守所見到小永的那一刻,一雙稚氣未脫的臉上,寫滿了疑問,或許他不知道等待他的究竟是什麼。我暗自惋惜,爲他在如此燦爛的年華犯下這樣的錯誤而心痛!
開庭前,我和法官商量,讓他的奶奶到庭提前見見他。見到奶奶,他痛哭流涕。開庭時,我和法官語重心長地對他進行說教,他一再表示積極改造,遂後法院根據他的悔改情況判了緩刑。後來,他學了理髮手藝並在縣城內開了一家理髮店自食其力。每當我路過理髮店時,總要進去看看他,給他以關愛和鼓勵,使他對今後的人生充滿了信心。
這二十年間,我年均陪審案件近百起,遇到了太多像小永這樣的孩子,他們在我的生活裏留下了印跡。對他們中的每一個,我都與法官們一起盡心盡力地去挽救他們,使他們找準自己的人生定位,改邪歸正,成爲有用之才。
回顧多年來我參加的陪審工作,我感到光榮和神聖,人民把權利交給我們去解決,我不能辜負人民的期望,爲人民負責,讓羣衆更加親近司法、相信法院,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努力。(文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