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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案件審理工作,對未成年人權益實施專門司法保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自3月1日起正式開始受理案件。
據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審理一中院轄區內涉及未成年人的第一審和第二審刑事、民事、行政、再審及減刑、假釋案件等,負責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矯正和指導,保障各類案件中所涉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合法權益。設立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實行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審理,能夠集中力量以更專業的職業水準和司法理念審理好未成年人案。
據介紹,市一中院作爲全國第二批32個試點中級法院之一,是我市第一家成立獨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的中級法院。該院從各刑事、民事審判庭精心挑選審判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的法官和書記員,作爲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的組成人員;同時,採取區別於其他案件、更爲人性化、溫和化的審理理念和審判方式,力求打造一個寬鬆的法庭環境,切實執行好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以教育爲主、懲罰爲輔,並對有關民事等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充分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記者解金釗通訊員孔娟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