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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紅衣,戴假發,蹬高跟鞋……大三男生殷某凌晨潛入女生宿捨,搶奪一女生挎包後演變成搶劫。昨悉,江夏區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罰款3000元。
22歲的殷某,老家在安陸,2009年到江夏某學院讀書。沒有女朋友,他看別的男生幾乎都有女朋友時,心裡很不是滋味。
殷某在一部電影中看到,一男子穿著紅衣,戴著假發進入女職工宿捨盜竊女性內衣褲。他也想這樣進女生宿捨偷內衣,就網購了假長發、紅上衣和高跟鞋。
去年9月18日凌晨2點多,殷某穿上紅衣服,戴上假發喬裝成女生,進入學校女生宿捨。他在走廊裡來來回回走動,透過窗戶隱約看到寢室裡一些女生都穿著睡衣或吊帶裙睡覺的情景,他足足呆了半個小時都不想挪步。見兩名女生走來,殷某突然拉扯一人的挎包。該女生問“你要乾嘛?”殷某說“不許叫"”並繼續拉扯挎包致對方倒地。包帶被拉斷後,殷某攜包逃跑。包內有iphone4手機等物。
去年10月23日晚,在江夏大橋新區大花嶺小區一1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內,警方將正著女性內褲睡覺的殷某抓獲。警方發現,該出租屋內竟擺放著20多件女性內衣。民警還發現殷某的電腦裡裝有30多部黃色電影以及10多張被搶挎包的女大學生的個人生活照片,這些照片來自該女生被搶的苹果手機。經鑒定,被搶手機價值3060元,受害女生四肢多處擦傷,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法庭上,律師於小曉為被告人殷某辯護稱,其使用暴力,是針對財物,而非直接攻擊人身,受害女生是來不及反抗,而不是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另外,殷某一貫盜竊女性衣物的行為是為了滿足其戀物癖心理。
法院審理認為,殷某的行為符合搶劫罪的犯罪構成,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事後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該院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