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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月16日,讀者李先生向本報反映,自己在一藥店3·15當日活動中,憑藥店發放的代金券消費,遭多種隱含條款制約,且藥店未提前告知這些限制條款,所謂代金券幾乎無法使用。據了解,李先生收到紅橋區丁字沽一號路一家藥店的短信,說是在3月15日可憑短信領取5元現金券。李先生想備一些常用藥,就按時來藥店領到這5元代金券。細讀此券上規定纔得知,如使用此券獲得5元優惠,必須當天在該店購買一定數額以上非特價藥品。他對事先沒說明這種限制雖不甚滿意,但已經來了覺得不妨在此買藥,於是買了藥品。可結賬時卻被告知他所購買的藥品屬於特價,不能使用代金券。李先生遂就此詢問店方為何沒有在藥品標簽上和電腦裡標注特價藥,店方稱他們原准備了一張公告,由於店面正在裝修難以張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