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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切實承擔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強化市場監管和預期引導、加快推進長效機制建設等七個方面提出了十九條具體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了2013年本市房價控制目標,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與2012年相比保持穩定,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
《通知》要求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自3月31日起,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嚴格購房資格審覈,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本市房價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3月31日起,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信息系統能覈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徵;(下轉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