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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孟德琪2009年畢業於山東大學,是一名法律碩士,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武清區人民檢察院,還是檢察隊伍裏的一名“新人”。工作中接觸到的每個案件,對細心上進的她來說都是一次學習和挑戰。在辦理案件的積累和磨礪中,孟德琪迅速成長爲一名合格的公訴人,具備了獨立辦案的能力和素質。3年多時間裏,從公訴科到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孟德琪一共辦理了200多個案件,很多案子都對她的職業認知、專業素養影響深遠。
孟德琪總結工作以來的感受主要有兩點:一是檢察工作容不得任何一點疏漏、差錯,哪怕就是法律文書上的一個筆誤,後果也可能難以估計。所以即使幹公訴幹出“強迫症”,也要對辦案過程的每一個小細節精益求精,不斷“強迫”自己向更完善去努力;二是對於檢察官來說,有時候把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並不一定是最開心的結果,特別是面對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挽救一個人比懲處一個人,會給公訴人帶來更大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深入淺出講清罪與非罪
孟德琪剛到公訴科不久時接觸到這樣一個案子:一個僅有小學文化、腿部略有殘疾的單身父親,爲了撫養兩個孩子,非法制造了一些氣槍子彈在市場上售賣,一小袋也就賣幾元錢,但是銷量很大。不久後他被舉報,以非法制造彈藥罪被依法逮捕。可是,他一直不認爲自己犯罪,覺得不過是賣點小玩意兒,怎麼就成刑事犯罪了?正在孟德琪爲如何和犯罪嫌疑人溝通、說服其認罪服法一籌莫展之時,孟德琪又收到了嫌疑人女兒的一封來信。
來信很長,寫了十幾頁A4紙,信紙上尚留有女孩的淚痕。女孩剛剛考上大學,在信中詳細介紹了自己的家庭情況:父親有殘疾,母親已離家,多年來父親靠種地的微薄收入艱難撫養着自己和弟弟,平時捨不得吃也捨不得穿。村裏別的女孩都出去打工了,父親卻堅持供她讀書,賣這些氣槍子彈真的只是爲了貼補家用。女孩雖然受過良好教育,但從信裏看來,她也不認爲父親的行爲是犯罪。
看完來信,孟德琪一方面對女孩一家的情況很是同情,一方面又覺得有必要對女孩說明其父親的罪行,避免引起她的逆反心理,進而造成由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對法律的不理解,對法律和公正產生懷疑。經過深思熟慮,孟德琪和同事一起去了女孩家裏一趟,還特意帶上了幾本淺顯易懂的刑事法律方面的書籍。孟德琪和女孩進行了深入交談,從拉家常開始,逐漸談到了女孩父親的案件。談話過程中女孩一直在哭,經過艱難的溝通,孟德琪把枯燥的刑法條文用最簡單的語言給女孩講得很透徹,女孩終於理解了父親的行爲確實嚴重觸犯了法律。考慮到女孩家的具體情況,孟德琪又專程去當地村委會了解了女孩家的經濟狀況,取得了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並補充了女孩父親的殘疾證明,希望法庭在判決的時候能酌情從輕處理。這些證據材料在法庭上被出示的時候,女孩的父親非常感動,表達了對公訴人的感激和信任,認罪態度也就特別好,最後法庭確實在量刑上進行了從輕考慮,案件有了一個公正的審判結果。
一次特殊的“親情會見”
2012年,孟德琪辦理了一起搶劫案: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人,因爲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朋友有條很粗的金項鍊,三人就計劃趁天黑搶走項鍊。結果,被害人當場認出了自己的朋友就跟在後面,在項鍊被搶後馬上報警,進行指認。公安民警很快把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這本來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案子到了檢察院後,過了幾天,孩子的爸爸找到檢察院,說家裏出大事了。原來孩子的媽媽在孩子因爲搶劫罪被逮捕後一直不能接受這個事實,想兒子想得精神恍惚,一天在開車時又想起兒子,擔心兒子在看守所過得如何,一時走神發生了追尾,出了車禍。被送到醫院後,醫院看到傷情嚴重,甚至下了病危通知書。其父說,希望讓孩子見一見他的媽媽,不要讓孩子留下終身遺憾。
聽到這種情況,孟德琪和同事首先安撫了嫌疑人父親的情緒,承諾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一定會予以考慮。因爲之前沒有遇到過類似情況,孟德琪就先查閱了有關法律規定,通過領導審批,又跟看守所和醫院不斷進行協調,設置了最嚴密的安保措施。經多方努力,最後順利安排這個孩子臨時出所,和媽媽進行了一次特殊的“親情會見”。
當孩子在民警和檢察官的陪同下走進病房時,看到臉色憔悴、蒼白的媽媽正在輸液,他一下就跪在病牀前哭了起來。孩子說:“我以後會聽你們的話,等我出來後一定好好工作,養着你們!”
因爲有了那次特殊的會見,庭審時,這個孩子的認罪、悔罪態度特別好,當庭表示:“這段時間對人生有了新的認識,我幹過的我都認,我以後再也不讓父母操心了。”更讓人安慰的是,孩子的母親雖然留下了一點殘疾,後來身體總體恢復得很好。
爲可憐女孩伸張正義
有一些犯罪事實,聽着就讓人憤怒。在接到這些案子時,孟德琪總會細心搜尋所有證據,讓正義得到伸張。她曾經辦理過這樣一個案子:一個農村女孩,有一個脾氣暴躁、經常酗酒的父親。從小,父親就經常打罵女兒和她的母親,女兒非常害怕他,父親在家時女兒常不敢回家。但就是一直躲避着父親,悲劇還是發生了:父親在一次酒後,竟然姦污了她!那一年,女兒纔剛剛10歲。女兒事後跟母親說了這件事,母親去質問父親,這名父親當時跪地求饒,賭咒發誓,求妻子不要把這件事說出去。懦弱的母親把事壓了下來。在這之後,父親更加肆無忌憚,多次對女兒進行強姦、猥褻,女兒恨自己的父親,心理上也一直有陰影,下決心以後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早一點離開這個家!
16歲的時候,女兒考上了一所中專,終於可以離開家了,離開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報警求助。孟德琪接到案卷後,發現因爲事情過去多年,一些相關的證據已經很難尋找。爲了詳細瞭解當時的情況,就把女孩約到一個公園裏談心,女孩當時便哭了起來。這件事對她的創傷很大,她甚至表示,自己這一生都不打算結婚了。但是事發時女孩實在太小,很多細節都說不清。說服女孩的母親出來作證就成了案件的關鍵。孟德琪第一次找到女孩的母親,母親立即進行了否認,且竟然埋怨起女兒:“這個死丫頭,這麼多年了還拿這事說事。你反正都這樣了,再告他又能怎麼樣?”孟德琪後來反覆勸說,女孩的母親其實也恨自己的丈夫,但又覺得家醜不可外揚。孟德琪就勸她:“這件事已經告發了,現在和以前的觀念也不一樣了,你再不支持自己的女兒,只會讓她更加委屈,正義得不到伸張,該受到懲罰的人沒有受到懲罰,她這一生就會永遠生活在陰影裏。”勸說的過程艱難又反覆,但最終女孩的母親同意爲女兒作證。當女孩的父親看到這些證詞時,表示認罪,後被判刑。在巨大陰影下成長起來的女孩,終於在多年之後爲自己伸張了正義。
挽救“好學生”的人生
2010年孟德琪到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後開始獨立辦案,接到了一個未成年人聚衆鬥毆的案子。案情並不複雜:某中學高二同班的幾個學生,因爲一名同學的校外朋友被人“欺負”,就在午休時間打了輛車去“管管”。結果到現場後對方也找了人,見面後一言不合,雙方就打了起來,造成多人輕微傷和輕傷。雖然事後學生家長與對方受傷的被害人達成了和解協議,進行了經濟賠償,但是因爲已經觸犯法律,幾名學生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這個案件特殊在幾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全是一所重點中學的學生,有的還擔任班幹部,平時是家長、老師眼中的“好學生”。爲了瞭解爲什麼人人眼中的“好學生”會參與打架的具體原因,孟德琪和幾名嫌疑人進行了接觸,發現這些孩子主觀惡性不深,只是一時衝動,出於“哥們兒義氣”才犯了錯。這些孩子還覺得打架這事沒那麼嚴重,更沒想到自己的行爲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因爲這個案子已經構成了聚衆鬥毆罪,如果按照普通刑事案件處理,一般提起公訴後都會定罪判刑,而這樣,學校就會按照規定開除這些學生,可是,這樣一來,這幾個孩子的人生可能就會完全改變。
這時,孟德琪收到了這些學生家長的聯名信,信中拳拳的父母之心,讓人非常感動。家長最大的擔心就是孩子爲此上不成學,希望能對孩子從輕處理。考慮到這個案子的整體情況,孟德琪把所有涉案的學生和學生家長召集在一起,開了一個座談會。會上孟德琪發現,這些孩子的學習成績雖然都很好,但是很多孩子的家庭教育都存在問題,有的孩子甚至當着公訴人的面就衝撞家長。家長或是平時忙於工作,或是對孩子過於溺愛,平時和孩子的精神交流並不多,出了事後才知道着急。孟德琪以一個檢察官的身份,和這些孩子進行了深入交流,讓他們明白:自己爲一時“義氣”去爲朋友出頭,不考慮後果,也不想想父母的感受,是會傷害世界上最疼愛自己的人的。在青春期孩子的眼裏,可能家長有時說話聽不進去,但司法機關的權威性不容置疑,最後這幾個孩子都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後一定好好學習,再也不參與這種事了。後來,考慮到幾個孩子的具體情況,根據幾個孩子的主觀惡性和造成的危害後果,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檢察院做出了對幾名學生不起訴的處理決定。
之後,這幾個孩子與孟德琪真正交上了朋友。2012年高考成績公佈之後,孟德琪陸續接到了這幾個孩子的“報喜”電話:他們全都考上了大學,並且大多是全國重點大學!孟德琪特別高興,當時做不起訴的決定,不但挽救了這些孩子,對社會來說也是件好事。
需要共同努力
雖然當上公訴人只有三年多時間,孟德琪還是在工作中遇到過一些遺憾。孟德琪處理過這樣一起盜竊案:一名16歲的男孩,孤身一人從河北省來到本市武清區。因爲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就靠盜竊維持生活。男孩偷的東西都很“特殊”:一棵白菜,一桶油,一袋味精,一瓶醬油……偷完這些東西,男孩就用來自己做飯吃,有的時候也偷點錢。結果他在一次入戶盜竊時,被失主當場抓獲。男孩偷的東西數額不大,但因爲其盜竊行爲屬於多次入戶盜竊,已經構成刑事犯罪。男孩被捕後,公訴人需要聯繫他的監護人,他竟然沒有家人的有效聯繫方式,原來男孩跟着母親幾次改嫁,數次改姓,一直過着漂泊無着的生活。最後通過公安部門終於找到了男孩的母親和繼父,沒想到兩人表示:“這個孩子我們不管了,你們愛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吧。”孟德琪想,家人不管他,但是他的權益還是應該得到保證,就按照法律規定,給他請了一個“合適成年人”,作爲他的家長臨時履行監護職責。合適成年人制度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爲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無法到場時,檢察機關通知符合條件的成年人到場行使臨時監護人的職責、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一項制度。在請到合適成年人當了男孩的臨時家長後,孟德琪又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給男孩聯繫了辯護律師。
後來孟德琪總在想:這個孩子出來後,又該怎麼辦?該幹些什麼呢?如果對這樣的孩子社會能給出一條合適的出路,他們還是能過上正常生活的。孟德琪特別希望社會能從公共事業的角度,給這些孩子以後的就業和生活提供一些保障。這不是僅僅靠司法部門就能完成的任務,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文中涉案人物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