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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辯護律師在河北區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僅用1個多小時的時間,就完成了一起搶劫案的閱卷和複製案卷材料的全部工作,成爲本市辯護律師到檢察機關電子閱卷的第一人。閱卷後,該律師興奮地表示:河北區檢察院提供的這種現代化的閱卷方式,告別了以往因各種條條框框而導致律師閱卷難的情況,彰顯了檢察機關對律師充分行使訴訟權利的尊重和支持,同時也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把人權保障的理念落到了實處。
據瞭解,爲了保護辯護人的合法權益和律師閱卷快捷方便,新刑訴法實施之後,河北區檢察院實行了辯護律師電子閱卷制度。據河北區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負責人介紹,電子案卷就是將紙製案卷錄製成電子案卷,這樣,既方便閱讀,又方便複製材料。律師閱卷前,河北區檢察院依據新的《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以及河北區檢察院《案件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對辯護律師提供的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授權委託書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審查後,三日內即安排律師閱卷。同時,律師在閱卷後還可以通過填寫《辯護人閱卷登記表》的形式,與案件承辦人交流自己對該案事實和證據所持有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