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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今天起,交管部門啓動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方案。
按交管局規定,各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交警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做出裁決和路面值勤交警查獲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時,需查詢並告知該駕駛人到對應地點預約培訓並開具學習通知書;一個記分週期交通違法記分滿24分、一個記分週期2次以上(含2次)達到12分、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均達到12分或因酒駕交通違法記分達到12分,須到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南開區王頂堤堤南道4號,電話58860573)預約培訓並參加考試。除上述情形外,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地點爲責任制信息登記所屬區縣交警支隊,未登記責任制信息培訓地點爲身份證或暫住證登記地址所屬區縣交警支隊。考試合格駕駛人,由交警支隊打印成績單並歸檔後清除記分;駕駛人經培訓考試合格、強制措施執行完畢後,持身份證、強制措施憑證、駕駛證資料清單到交管局秩序處交通違法處理部門領取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