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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深夜開着汽車去逮野兔,然後又從車內取汽油,欲點燃野草驅趕野兔。沒想到汽油灑在發動機上,將汽車燒燬。事發後,這兩名男子又對警方謊稱自己被劫持。日前,本市靜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拘役。
王某和萬某是某科技股份公司的員工。事發當晚21時,二人興致頗高,決定去附近科技園的荒草中逮野兔。打定主意後,王某來到公司的值班室偷拿了汽車鑰匙,然後將公司院內的一輛捷達汽車開了出來。載着萬某來到科技園後,他們先是打開汽車燈照野兔,然後又欲點燃荒草以驅趕野兔。爲了讓野草燃燒得更旺,王某打開汽車發動機蓋,從車內取汽油。但是,當其拔下油管時,汽油灑在了發動機上,並引燃了汽車。王某和萬某當時就慌了,雖經撲救,汽車還是被燒燬了。爲了逃避責任,二人經商議後決定向警方謊稱自己被人劫持。警方接報後,將王某和萬某帶走詢問情況,二人均作了被人劫持的虛假供述。第二天早晨,萬某又找到案發當日在公司值班的保安,讓他對外謊稱,涉案車輛被開出公司時車內還有其他的人。懾於法律的威嚴,王某和萬某在數日後投案。案件審理期間,王某賠償了公司損失3萬元,公司請求法庭對二人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王某未經其務工單位允許,偷開機動車輛,並造成車輛損壞,價值較大,其行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王某爲隱瞞犯罪事實,指使他人作僞證,其行爲又構成妨害作證罪,被告人萬某明知王某是犯罪的人仍向公安機關作假證包庇,其行爲構成包庇罪。萬某又指使他人作僞證,其行爲又構成妨害作證罪。因兩被告人均犯有數罪,應依法實行數罪併罰。案發後,兩被告人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認定爲自首。記者張家民通訊員董印莊郭家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