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日前,天津市完善由交管局教育培訓中心和各交警支隊共同承擔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駕駛人『回爐』上課考試更加規范,各區縣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均設立窗口方便駕駛人辦理手續,預約培訓。昨天,相關負責人就預約流程及所需資料進行解析。
交通違法處理窗口交警以及路面執勤交警查獲滿12分駕駛人時,均需查詢並告知對應地點預約培訓,開具強制措施憑證以及學習通知書;未登記責任制信息培訓地點為駕駛人身份證或暫住證登記地址所屬區縣交警支隊;持外省市登記駕駛證駕駛人,可到駕駛證核發地預約培訓或前往現場處罰交通違法交警大隊所屬區縣交警支隊。記滿12分的駕駛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張一寸照片到相應安監車務大廳預約培訓。
記滿12分的駕駛人應接受為期7天的交通安全培訓,接受培訓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開具的《學習通知書》。培訓結束後,考試不合格駕駛人可免費補考一次;考試合格駕駛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強制措施憑證、駕駛證資料清單到交管局秩序處交通違法處理辦公室(和平區湖北路10號)領取駕駛證。
記滿12分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考試合格後,不再發放原駕駛證;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記滿24分或2次以上(含2次)記滿12分、連續兩個記分周期均達到12分或因涉酒交通違法記分達到12分,須到交通安全培訓中心即南開區王頂堤堤南道四號預約培訓並參加考試。(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袁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