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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真是謝謝檢察官,幫我要回了救命錢!』手裡握著存有10萬元的存折,來津務工的老王熱淚盈眶。這錢,是他通過靜海檢察院的民事調解拿到的工傷賠償。
今年47歲的老王2003年來津務工,在靜海縣一家工廠工作。去年冬天的一個晚上,下了班的老王像往常一樣騎車回家。由於天黑,老王一不小心軋上了路邊的冰塊滑倒在地,頭部嚴重受傷。雖經及時救治,老王還是留下了後遺癥,生活能力受到影響,高昂的治療費用也讓老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負。經過法律諮詢,老王了解到自己的受傷屬於工傷認定范圍,工廠應承擔相應責任。經過訴訟,法院判決老王所在工廠支付了一定的治療費用,然而對於老王緩解困境、維持後續治療還有一定差距。
抱著一線希望,老王在親屬陪同下來到靜海縣檢察院進行申訴,要求工廠賠付更多生活醫療費用。辦案檢察官受理此案後對案件進行了仔細審查,發現該案雖然有機會得到改判,但重新認定和給付賠償費用仍需一定的訴訟時間和經濟成本,這無疑使老王現在的生活雪上加霜。辦案檢察官還了解到老王與所在工廠負責人是老鄉關系,案件存在調解的可能性。本著最大限度維護群眾利益的原則,檢察官對這起民事申訴案件嘗試進行了民事調解。通過邀請老王與工廠負責人坐在一起面對面的座談,幫助雙方當事人分析對比案情,做好雙方當事人施法說理工作,最終促成老王與工廠達成和解。老王所在工廠一次性賠償他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費、就業補助金等各項損失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