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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一名旅客在辦理乘機手續後,因個人原因自行離開機場,不知情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苦苦尋找,後在機場公安民警的幫助下確認旅客已安全離開。該航班因此延誤近兩個小時。
4月13日中午,正在執勤的機場公安局航站區派出所民警接報稱:一名旅客在辦理完登機手續後失蹤,由於無法確定旅客行蹤及情況,該航班一直處於延誤起飛狀態。瞭解到這一情況後,民警詳細詢問了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得知該航班(天津經停鄭州飛往廈門)原定於12時27分起飛,但由於已經辦理登機手續的旅客婁某不知去向,且工作人員多次撥打其電話仍聯繫不上,爲保障航班運行安全,維護旅客權益,航空公司決定延遲起飛。
按照航空公司提供的旅客信息,民警試圖通過手機聯繫婁某,但多次撥打始終無法接通。隨後,民警走訪了登機口周邊的店鋪、吸菸室、衛生間等區域,並詢問相關工作人員,均未獲得有效線索。在查看旅客登機信息後,民警調取了該航班登機口、走廊等公共區域的監控錄像。在仔細辨認和分析後,最終發現旅客婁某在進入廊橋後不久,又從登機口出來,通過工作人員通道離開隔離區。監控錄像還顯示,婁某在航站樓大廳內逗留一段時間後乘坐機場巴士離開。在確認旅客已安全離開後,該航班於14時11分起飛。
之後,民警多次聯繫婁某未果。4月17日,當民警再次聯繫婁某時,終於得到婁某的回覆。經詢問得知,4月13日中午,婁某通過廊橋行至艙門處,準備將手機關機時發現手機丟失,因急於尋找遂從登機口離開,未告知工作人員。經過一段時間尋找,其在未找到手機的情況下,他認爲航班已經起飛,故自行離開航站樓,乘坐機場巴士到天津火車站,搭乘火車前往鄭州。在此期間,其手機卡在補辦過程中,故無法與外界聯繫。
機場民警提示廣大旅客,乘坐民航班機有其特殊規定。旅客在辦理登機手續後,如遇突發事件需要終止旅行時,應及時通告機組或地面工作人員,以免影響航班的正常運行。(記者陳遇冬通訊員劉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