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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穎重慶九龍坡區田壩新村47中學初三(4)班
越長越高,我不僅飯量添了些,而且對索求零花錢的“胃口”也越來越大。這不,對於父母每個月給我的120元零花錢,跟有些“瀟灑”同學相比,我覺得太少了。有天,我便跟媽媽說,零花錢能不能多給點。沒想到媽媽卻回答,嫌少呀,那自己掙去呀!我氣上頭:不給算了,自己掙就自己掙。
我便打算在每個星期六星期天去餐館做服務員。餐館倒是需要人做工,可餐館老闆看我還是初中生,就不敢僱請我。
那天,看我“求職”不順,媽媽就“同情兮兮”地說:人小好不安逸,工作都不好找,我看你不如來跟你爸媽做工吧,我們給你工錢。想賭口氣的我,在“現實”面前,只好答應。
爸媽在石材場做大理石切割工。切割大理石會不斷產生碎石塊,這些碎石塊需要及時清理用手推車倒掉。我就做這個工作,這樣爸媽的工作效率就更高一些。
我腳穿沉重水靴,身穿破舊衣服,泥水四處噴濺,工作臺總是不停“隆隆”聲,這些都還好點,可碎石塊卻實在是太重了。我只好每次少拉一點,多跑幾趟。儘管如此,半天下來,還是累得我腰痠腿疼。
吃中午飯時,我骨頭幾乎累散了架。然而在中午飯後,媽媽拿出50元錢說是我這半天的工錢時,我把所有苦累都拋到了九霄雲外,心裏激動萬分。
這樣,我每個星期六給爸媽幹半天活,每個月便有兩天用於“打工”,每天掙100元,就是200元,而父母以前的零花錢照給。算下來,我不知不覺還是“小富孩”了。
可是,“富”起來的我,卻比在以前“窮”時更節省了。
原因何在呢?因爲,通過打工,我認識到了勞動才能創造價值,每賺取一塊錢都不容易。於是,我開始少買零食,而多花錢買些學習用具與書籍,以有利於自己以後的勞動價值創造。我更讀到了爸爸媽媽的辛勞,他們爲了撫育我,每天都那麼辛苦。所以,我想存下錢給他們表達一點孝心。這不,前段時間爸媽分別過生日時,我給他們每人買了一雙鞋,他們很高興。
沒想到,原本只想單純掙錢,卻讓我懂得了許多。自此我方纔明白,爸媽要我自己“打工”掙零花錢,是爲了要教育我懂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