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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行爲被公訴取保候審
本報訊(記者吳倩)昨日有媒體報道稱,易方達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馬喜德夥同他人挪用資金投資牟利4000多萬元,馬喜德和同夥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寧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昨晚,易方達基金公司給本報發來的公開聲明表示,公司獲悉馬喜德問題的相關報道後,立刻進行了初步覈實,馬喜德因其個人行爲已被公訴並經法院開庭審理,處於取保候審階段。截至目前,公司未接到相關部門對馬喜德問題的任何法律文件或通知。
報道稱,從2008年3月到12月期間,馬喜德、蔡國輝等人故意串通、互相配合,多次利用銀行、任職公司的35億資金購買債券,然後再安排摩根公司(蔡國輝註冊的公司)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獲利4900萬元。2011年,審計署在調查債券公司交易情況時,發現了長沙摩根公司的非法牟利行爲。
在昨日聲明中,易方達基金公司表示,決定暫停馬喜德基金經理職務,從2013年4月20日起由王曉晨、石大懌代爲履行易方達貨幣市場基金、易方達保證金收益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職責,由胡劍、劉琦代爲履行易方達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永旭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