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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硯中國人,向有自律之道統。自古以來,尋常百姓,亦知“舉頭三尺有神明”,而讀書人更是講求慎獨。這樣的道統,對維繫封建社會的道德和秩序,功莫大焉。
古今中外,也都講法治,只不過法律體系和理念不同罷了。用法律法規來規範個人行爲,是爲他律。
有了法律,就應嚴格執行,不能成爲擺設。從這個意義上說,最近全國多地整治“中國式過馬路”,就很有必要。此舉,一方面是爲了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對生命的傷害;另一方面,也是爲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對於闖紅燈的危害,傳統的做法,是宣傳教育,試圖通過講道理,通過行人的自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現在看起來,光靠自律,成效不大。因此,需要加強執法來治理“中國式過馬路”。除罰款外,各地還想了很多新辦法,比如杭州推出大屏幕現場曝光的新招,都值得肯定。
希望這一回,不要搞一陣風的運動式執法,要持之以恆,像整治酒駕一樣治出成效來。當他律越來越有效,自律的人,也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