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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本市寧河法院潘莊法庭庭長張東興來到轄區某村,與村乾部一起帶領村民王女士來到村南實地察看一塊農田。『張法官,這塊口糧田我很滿意,真是太謝謝你了。』王女士對張東興說。
『要是沒有張法官,我不可能如願得到土地流轉補償款和這塊口糧田。』王女士告訴渤海早報記者,她是外地人,2005年1月嫁到寧河縣某村後,因丈夫好吃懶做,並經常實施家庭暴力,她於2011年先後兩次起訴離婚。經寧河法院協議離婚,婚生女兒隨王女士生活。當時,二人婚姻存續期間流轉出去的1畝地補償款由前夫領取,女兒的口糧田也沒有進行分割。前不久,王女士以離婚後財產糾紛為由向寧河法院起訴,要求前夫給付自己那份土地補償款和女兒口糧田的經營權。
張東興受理此案後,認為事實清楚,完全可以滿足王女士的訴求。『雙方因離婚已鬧得不可開交了,如果再判決要求男方立即給付,雙方極有可能在種植、管理期間再生事端,加深矛盾,所以所以不能一判了之。為了和諧我只能當「和事老」慢慢調解。』張東興說。
為維護王女士的合法權益,張東興經與村乾部多次溝通協調,由村委會決定從村裡的自留地中調劑出一塊土地給王女士種植。張東興將這一方案告之了王女士,為其分析了案件如判決在執行上可能存在的困難,以及今後種植時可能發生的麻煩。經過一番耐心細致的工作,王女士在權衡利弊之後,最終同意了法庭和村委會提出的這一解決問題的方案,在春耕生產前夕獲得了女兒的口糧田。記者劉長海通訊員於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