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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5月6日電(記者仝宗莉)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關於加強和完善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爲規範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加強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要落實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的責任機制。《意見》要求項目建設部門的“一把手”,按照“三個轉變”的建設思路,強化責任機制,有效落實頂層設計的思想,強化需求分析工作的指導,推動業務流程優化和業務模式創新,促進部門內部和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電子政務項目全過程的統籌指導,切實保障電子政務項目的建設實效。
同時要求加強電子政務項目跨部門統籌協調。涉及多部門建設的電子政務項目,應建立跨部門統籌協調機制。項目牽頭部門應會同共建部門,基於《“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的建設目標和任務,細化項目體系架構,明確具體建設任務,確定部門間的業務協同關係和信息共享需求,落實共建部門的建設範圍和責任義務。項目建成後,應進一步完善跨部門的共享共用機制,保障部門間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切實提高投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