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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出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助推濱海新區開發開放。
濱海新區地處環渤海經濟圈中心地帶,是中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被稱爲繼深圳特區、浦東新區之後的中國經濟“第三增長極”,爲進一步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市高院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日前發佈了《關於爲進一步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提供司法保障與服務的通知》,規定了加強金融審判工作、完善司法建議機制、加強司法與社會管理對接等10項措施。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結合新區國家金融改革創新基地建設的精神,重點加強金融領域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充分用好最高人民法院賦予天津在司法審判實踐中的先行先試政策,依法妥善審理好涉及融資租賃、離岸金融等重大疑難新類型案件,解決金融業發展瓶頸問題,並重點防範金融風險,推進創新型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全市法院要堅持平等保護原則,正確把握和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與規則,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實現完善大通關體系、建設國際一流口岸目標,努力爲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營造統一、誠信、公平、安全的法治環境。
市高院指出,要將審判工作中涉及新區發展穩定大局的問題納入重點調研和專項調研課題進行攻關,着力解決先行先試中出現的適用法律與政策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出臺更爲具體的司法服務舉措和審判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