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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俄羅斯軍工綜合體新聞網5月7日報道,高精武器的應用能使軍事衝突中的戰斗損失降至最低,但是這種武器過於昂貴,通常會導致采購數量減少。西方認為,數量的減少能用質量的提昇來彌補,包括增加武器精確度,發展偵察設備提高戰場透明度。但是俄政治和軍事分析研究所副所長赫拉姆奇欣認為,這種彌補多數情況下只是幻想。
俄專家指出,西方軍隊和社會對戰爭傷亡的敏感性極高,因而企圖千方百計地確保作戰零傷亡,為此應當保證大量使用高精武器,但是這種武器價格相當昂貴,通常會導致采購數量減少。與此同時,由於缺少外部威脅,近期又遭受全球經濟危機和歐元區危機的衝擊,西方軍隊還在額外削減武器裝備數量。西方認為,這種武器數量的減少可以通過武器質量的提昇來彌補,比如增加精確度,降低彈藥消耗,發展情報偵察設備,提高戰場透明度。但是實際上,這種想法在很多時候只是幻想。
眾所周知,二戰期間德軍Pz.Kpfw.VI型“虎”式坦克在技戰術性能上遠遠領先於盟軍除了蘇軍二戰末期的IS新型坦克之外任何坦克,卻根本無濟於事,對德軍基本上沒有任何幫助,因為生產數量太少,蘇軍T-34坦克僅靠數量優勢就能取勝。許多專家認為,與其生產一輛昂貴的“虎”式坦克,不如生產6輛便宜而簡單的Pz.Kpfw.IV坦克,雖然後者的技戰術性能稍差一些,卻可以生產很多輛坦克。根據美國的數據,越南戰爭期間第一代殲擊機米格-17至少擊落了16架第3代殲擊機F-4“鬼怪”,第二代殲擊機米格-21至少擊落了美軍38架F-4。越南方面的相關數據則多出數倍。這充分證明,質量優勢,即便能與數量優勢相結合,也無論如何無法確保已方不遭受嚴重損失。而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忘記,武器的高精確度和戰場形勢的透明度,提高的只是作戰潛力的使用效能,而不是作戰潛力本身。即便能夠達到“一枚彈藥命中一個目標”的最大作戰效能(這在實戰條件下幾乎不可能實現),卻依舊無法摧毀比坦克、飛機、直昇機、艦艇彈藥基數更多的目標。也就是說,質量因素無論如何不可能取代數量因素。
此前赫拉姆奇欣曾經假設過美軍兩架最先進的第5代殲擊機F-22與中國20架第二代殲擊機殲-7(米格-21的中國版)的空戰情形,認為無論美軍F-22戰機性能如何先進,但是在實際空戰中,也很難對抗數量佔優的中國第2代飛機殲-7。比如,即便美國飛機能在遠程超視距作戰中擊落10-12架殲-7,但是剩餘8-10架殲-7一旦憑借數量多、尺寸小、機動性強的優勢接近到視距之內,就能通過飛機和短程導彈數量優勢,輕易消滅兩架F-22。
只有在武器裝備的質量與數量並不矛盾的情況下,纔能實現從量變到質變,真正提高軍隊作戰效能的目標。亞洲地區軍事發達國家就是在走這種質量和數量相結合的道路。比如以色列,雖然在非常積極地借鑒高科技和網絡中心戰原理,卻並不放棄數量優勢原則,這種大量配備的效果在裝甲車輛方面表現得特別明顯。以色列生產和裝備了1500多輛各型“梅卡瓦”坦克,這種坦克性能先進,經常被稱為世界上最好的坦克,特別是防護性能較強,但是以軍仍舊裝備2000輛老舊坦克,包括在1967年戰爭中繳獲的將近400輛蘇聯T-55和T-62坦克,以及200多輛英國上世紀50年代研制的“百夫長”坦克。同時還保留了數千輛老舊的裝甲輸送車,包括BTR-152,甚至是BTR-40裝甲輸送車。另外還裝備少量的蘇聯D-30榴彈炮和BM-24火箭炮。
在此方面做得更好的是中國。今天的中國軍事建設令人印象深刻,可以說達到了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的理想狀態。中國軍隊重視發展和使用高精武器,同時更重視數量優勢效應。與以色列模式相比,中國模式更加完善,基本上是在按照1:1的原則使用新型武器裝備更換老舊產品,而且在大量生產新型武器裝備的同時,保留和生產老舊產品。比如殲-7殲擊機,現在正在向發展中國家推銷,由於這種戰機簡單實用,物美價廉,因而在出口市場獲得較大成功。作為另外一種完全可能的劇本,一旦發生大規模戰爭,殲-7將會根據動員部署計劃重新開始向中國軍隊大量供應。總之,中國武器裝備較大數量優勢的效能將會達到絕對優勢水平,已經退役的老舊裝備極有可能不會銷毀,而是封存,至少會用作零配件的來源。與此同時,中國還在完全借鑒美軍網絡中心戰原理,加快軍隊信息化建設,同時發展傳統的機械化軍事建設,最終實現機械化和信息化有效結合的建設目標。
印度軍隊同樣試圖在保持數量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把武器裝備質量建設提昇到一個新水平,但是和中國相比,仍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