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5月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在微博上罵人的孔慶東敗訴,要求其向關凱元書面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200元。
關凱元,新浪微博“rushiwolai2012”,是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2010級學生。這個1990年出生的廣西男孩,最近因狀告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孔慶東被推到了公眾視野。
事情起於一條評論
“我評價他格律不對 他能扯到狗漢奸”
2012年5月6日,孔慶東在自己的新浪實名認證加V微博“孔慶東V”上發表一首詩《立春過後是立夏》。
曾獲得過2010年北京大學生人文知識競賽一等獎的關凱元對這首詩歌給出了自己的評價,認為“詩已經不錯,可確實格律不對,就算不嚴格按照古人韻部,好歹孤仄孤平不該犯。”
“你不要裝作懂格律好不好?你說的驢脣不對馬嘴,你連原詩都沒看,你就是個狗漢奸,你當我不知道啊!你懂你媽的什麼孤平?我看你媽又孤又平!”5分鍾後,關凱元的微博上出現了這樣一條評論,其來源顯示“孔慶東V”。
“他的粉絲有兩百多萬,這麼多人看到了,別人都知道我是被罵的人怎麼辦?雖然沒什麼人認識我,但我以後還要用這個賬號,怎麼辦?”微博上粉絲和關注都不是很多的關凱元感覺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我就因為認可他有水平,所以去關注他。我認可孔慶東是一個水平不錯的人,但這並不代表他什麼都好。”關凱元稱自己在高中時期就知道孔慶東,知道他的作文選,並且了解北京的教科書有他的批注。
“你認為我是漢奸,那你舉證我是漢奸。這是神邏輯!我評價他格律不對,他能扯到狗漢奸。孔慶東作為知名學者,在網上非但不帶頭使用文明用語、理性交流,反而公然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人格侮辱,嚴重損害了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享有的名譽權,傷害了我本欲之交流思想的感情。”關凱元決定起訴孔慶東,他認為自己有點好打抱不平,嫉惡如仇,有著正義的追求,想要借法律的思想做一些利人利己的事情。
“是我選擇了法律,而不是法律選擇了我。我看到這個回復的時候,就在想是不是有必要去告他。”關凱元認為這件事雖是偶然的,卻為他實踐法律提供了一個機會。
要打官司談何容易
200公裡往返十幾次 奔波4個月纔被立案
訴訟程序的復雜讓關凱元著實頭疼,專業課老師成了他首先求助的對象。
“上民事訴訟法專業課的時候,關凱元比較好學,比別人思考的事情要多,他經常向我提問題。”關凱元的民事訴訟法授課教師孫老師告訴記者,那段時間,關凱元一直追著他和系裡其他老師諮詢關於民事訴訟的問題:怎麼立案,怎麼保存證據,事情是真的還是假的。孫老師告訴關凱元,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保留相關的證據。
“作為一個老師,我能夠理解關凱元的做法。”孫老師分析說,學法律的孩子主動維護權益的欲望,比其他專業的學生要強烈一些。他也鼓勵學生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己被侵犯的權益,這也是法律專業學生需要培養的精神。
2012年5月底,關凱元向海淀區法院提交了訴訟材料。
“當時能不能立案都難確定,沒說不予受理,也沒說立案,可收了材料就沒信兒了。法律規定民事訴訟的立案審查是7天,而到了6月中旬,法官和我說正在協商。從6月到9月,隔了一個暑假,一直等了4個月。”這中間,關凱元不斷為自己的案子奔走,還向有關部門反映過立案艱難的情況。
“7天,多少個7天?法院收了我的材料,沒有給我任何收據,也沒蓋章也沒簽字,就讓我回去等電話。可收了我材料,又不理我,怎麼證明我交了材料呢?”提交材料的過程中,已經向老師“取經”的關凱元對自己的維權過程進行了留證,直到2012年10月底,此案纔真正立案。
第一次打官司,不僅對提交材料的繁瑣程序“找不著北”,空間上的距離也成為關凱元要克服的困難之一。
“法院是9點上班,11點半下班,為了爭取時間,我一大早就要從床上爬起來。”立案、開庭、繳納訴訟費、提交證據材料、拿傳票……在過去的一年,關凱元從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的涿州校區到北京海淀區法院,來來回回跑了十幾次。“先要花20元打黑車到涿州市區,再乘坐跨省公交到北京六裡橋客運站,然後轉車到海淀區法院。開庭時候,還要跑到位於西北五環外的山後法庭。”
“權利不是等來的,而是爭取來的!”十幾次往返,每次都是近200公裡的路程。2012年11月22日,關凱元終於拿到了傳票。關凱元說,孔慶東從始至終都沒有出現,也沒有和他直接溝通過。
網絡ID是否具有名譽權?
法院認定關凱元名譽權受到侵犯
除了立案難,奔波苦外,有關網絡ID是否具有名譽權,是關凱元遭遇的另一個難題。
關凱元並沒有去請律師,而是選擇自己代理。學習法律專業的他,平時還喜好研究哲學,是多個哲學論壇和貼吧的活躍人士。“微博是不是你”、“網絡ID是不是具有名譽權”、“微博回復是否為孔慶東本人”……網絡的虛幻讓身份認證成為此案一再爭辯的焦點。
“關凱元未能證實新浪微博昵稱‘rushiwolai2012’是其本人注冊使用的,即新浪微博昵稱‘rushiwolai2012’並非關凱元本人。”孔慶東的代理律師杜文鋒始終認為關凱元不具備訴訟主體的資格,對於一審判決,杜律師認為是法律適用不當,原被告訴訟主體及事實的認定是錯誤的,目前已經著手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孔慶東的代理人稱經過查詢微博內容,並沒有該評論,而《立春過後是立夏》這個博文也不存在。rushiwolai2012這個ID只有一個,就是我,即便孔慶東不認識我,他也侵權了。”關凱元說,直到最後一次庭審,法院從新浪獲取的證據表明,“孔慶東V”確實發表過相關言論。
“說我的關注度沒有那麼高就可以被罵嗎?就好比你打了人,這個人當時沒發現受傷,但如果以後出現後遺癥你都不負責嗎?”為了證明自己受到侮辱性言論傷害,關凱元還對被孔慶東刪除的評論內容的截圖進行了公證。
法院一審認為,因孔慶東使用“孔慶東V”在公開瀏覽的新浪微博回復“rushiwolai2012”的關凱元時,語言內容明顯含有對對方的侮辱性言論,且該種不當言論通過公共互聯網傳播至瀏覽該回復的其他用戶;該回復又經其他網友轉發,造成不當言論的繼續傳播。該種不當言論的公開傳播造成知悉關凱元即“rushiwolai2012”的個體對關凱元社會評價的降低。因此孔慶東在微博上的不當言論已經造成對關凱元名譽權的侵犯。
“我不是炒作”
用法律改變“文化人”出口成髒
“我說得很明白,有誰放著科研資金不拿去打官司,或者不為獎學金奮斗?再說我被迫多次曠課,也沒人支持。”對於網絡上說關凱元利用此事對自己進行炒作,他這樣解釋。
5月8日,案件宣判後,關凱元在微博上發布“神馬都是浮雲,其實我想說:人們只看你結果的燦爛,而不問你經過的黑暗。”
此前,孔慶東多次在網絡上爆粗口,罵網友名人罵記者。前《南方人物周刊》記者曹林華向孔慶東約訪被其用三句粗話拒絕,而後孔慶東通過微博炫耀粗話,引起輿論嘩然,不少網友要求北京大學解聘這樣的“罵人教授。”“有些貼著文化標簽的人想說啥說啥,出口成髒。那我就拿起法律的武器,改變一下,促進一下。”“現實生活真的和課本上不一樣,不去經歷,怎麼知道?這次經歷對我來說是一次活生生的司法實踐,很多東西是課堂上學不到的。”事實上,關凱元的民事訴訟法課程也取得了90多的高分。
經歷了立案、庭審的艱辛,關凱元一審勝訴,但他對法院判決賠禮道歉的方式並不滿意:“你在微博上罵我,那就在微博上跟我道歉,書面道歉是什麼意思呢?”他告訴記者會堅持要求孔慶東在微博上道歉。(實習記者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