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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本報報道了蘋果公司被指涉嫌偷漏稅,天津市民馮鶴翔公開發微博向其索要發票一事。消息見報後,引起強烈反響,不少“果粉”對馮鶴翔的行爲表示支持,認爲蘋果公司應該對此有個說法,並認爲相關部門應該徹查此事,一旦認定偷稅漏稅事實,應該按照相關法律對蘋果公司進行處理。
昨天,馮鶴翔向國家稅務總局快遞了一份《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兩個事項,其一爲“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應由哪一級稅務機關管轄;其二爲“蘋果應用商店”拒絕提供發票的偷漏稅行爲應向哪一級稅務稽查部門舉報。
馮鶴翔在申請書中說:其於2012年購買iPhone4S手機後,在手機自帶的“蘋果應用商城”下載了應用程序,每次花費6元至60元費用不等,通過信用卡付費後,雖多次索要,卻從未收到蘋果公司提供的相關消費發票、收據等消費憑證。
申請書引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1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同時引用《發票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據此,馮鶴翔認爲:“‘蘋果應用商店’拒絕開立有效消費憑證的行爲,涉嫌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今因與自身利益息息相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第十、第十三條之規定,申請公開涉及本人申請之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