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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憶
花費6萬元將“白宮”油畫掛進新家
固執的李建忠不僅沒要政府的回遷房,連當時從他家裡搬走的奢華家具,他也不過問。去年,拆遷辦工作人員打電話告訴他,擺放家具的房屋有些漏水,讓他盡快去處理。
李建忠對此不置可否,他態度堅決,“當時家具都是在我不同意的狀況下強制搬走的,現在我自然不會再去料理。”不過,喜歡歐式風格的他,還是重新購置各種歐式家具,將自己的新別墅裝飾起來。
在李建忠新家的一樓大廳,除了擁擠不堪的麻將桌外,最顯眼的就是牆壁上的裝飾隆重的照片牆。大大小小26張,全部都是“山寨白宮”的影像。在二樓客廳裡,還有一張風景油畫覆蓋了整面牆壁,仔細一看,這張油畫選取了“山寨白宮”的全景,上面寫著“惋惜的記憶”。
李建忠為自己的這個創意備感自豪,自然也花費不少心血在這上面,單就這個房間的油畫造價就高達6萬多。但他心裡也自然明白,“白宮”時代再也回不去了。本報記者劉霞
拆遷指揮辦公室:“不要提強拆,當年政策跟現在不一樣”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黑林鋪城中村拆遷指揮辦公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我們有代理律師,具體判決我們不清楚,法院怎麼判就怎麼做,而對外宣傳要找黑林鋪街道辦行政辦。”
關於判決書中提到的此次拆遷屬違法強拆一事,該工作人員回應:“現在不存在強拆的問題,不要提強拆這個話題,因為當年的政策跟現在不一樣,當時是有政策說如果經過行政決議、審批是可以拆遷的。”雖然記者幾次提出希望聯系辦公室主任,但對方卻以“主任也不清楚此事”為由拒絕。
黑林鋪街道辦行政辦的李主任昨日介紹了當年拆遷一事,“他提出的要求超過了政府關於拆遷的政策規定。其實當年拆遷前,村子裡除了他,別人都同意了,所以就拆了。”李主任稱拆除李建忠房屋時還請了公證處,將其物品全部登記造冊,“項目建造期間也一直都給他租房子的費用。從前年開始,一直聯系他來認回遷房或者接受貨幣補償,但是他都沒來。”此外,李主任表示並不清楚官司情況,“他告的是五華區政府,我們提供了相應的資料之後,就不了解了。”本報記者朱蘭
五華區政府:“是利益訴求問題‘山寨白宮’事件也一樣”
對於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寨白宮”一案的判決,五華區人民政府持怎樣的態度?他們是否承認,五政行裁決字[2009]第1號《行政裁決書》的行政行為違法?類似的狀況是否還在轄區內其他拆遷場合上演?這一判決,對今後的拆遷工作、政府的職權界定是否具有指導意義?
五華區人民政府宣傳部一位發言人回復記者,“山寨白宮”事件在2009年已經發生,事情要回歸到昆明市整體發展環境來看:在昆明整體進行城中村改造的大背景下,發展和建設過程中,出現類似矛盾、對立,基本都是利益訴求。“從房東或是業主來說,他希望他的利益最大化。利益最大化時會有一個杠杆,就是賠償、補償的相關標准。在不能達成共識時,就會出現拆遷的相關事件。‘山寨白宮’事件也是一樣。”
“少部分人會因為利益訴求達不成共識,走司法途徑”,該發言人說。對於記者在開頭提出的那些問題,其表示:“針對法院判決,畢竟是帶有一定法律權威,有法律效應。我們可能會以法院判決情況,來履行相關(責任)。”
但最後,該發言人表示,以上回復是其個人出於對接媒體采訪需求的角度作出的,“不作為采訪依據”。本報記者雷沛
對話
4年後的“好消息”和“壞消息”
4年的等待,對於李建忠來說,好消息是他勝訴了,政府敗訴;而壞消息,是離賠償要求相差甚遠。
歲月並未在李建忠身上刻下4年的痕跡,這個曾經名噪一時的“山寨白宮”主人,昨日再次站到媒體面前,不是想要分享“山寨白宮”強拆案的勝利,和4年前一樣,他還在為那消失了的“山寨白宮”爭取與之匹配的身價。
“我心裡始終有個信念,相信法律”
記者:你當時是怎麼想到要通過司法途徑來要求賠償的?
李建忠:曾經開發商找過我,說讓我不要擔心,我的房子已經保留下了。現在除了我的,其他4棟都還在。
我的(房子)也是拖了一年多纔來強拆,當時我就知道肯定是得罪村裡的負責人,故意整我。為了強拆我的房子,黑林鋪街道辦給我寫下承諾,只要我同意拆,賠償不滿意可以起訴,具體賠償金額雙方談不攏,可以找評估公司。
記者:那你當時就找評估公司了嗎?
李建忠:啊喲,你不知道,當時昆明沒一家評估公司敢接這個活。我又去找律師打聽,說可以異地評估,我就去找了上海、重慶、北京三家評估公司,最後想權威的肯定還是北京,天子腳下嘛,於是選了北京的這家。
記者:當時是按照什麼評估出來的?
李建忠:他們當時選取了大量的市場上交易的案例,其中選了一個是森林湖,另外一個是滇池衛城、滇池南郡,這三個市場案例,把市場價格做出來以後,對土地出讓金做一個扣減,最後得到一個集體土地上的相對的成交價格。最終,估價師確定房屋市場總價為500多萬元。
這個估價離我最初1千萬的補充標准還是差很遠。但我心裡始終有個信念,相信法律呀。我的一千萬沒依據,他們給出的82萬也沒依據,我們就找個依據出來,我吃虧我也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