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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謀取非法利益,一家公司的股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將稅款30餘萬元全部抵扣。日前,該股東被北辰區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本市中年男子佔某是一家機電設備公司的股東,在公司負責財務及採購工作。2012年1月,佔某在沒有實際業務的情況下,找孫某(另案處理)爲其所在公司從一家貿易公司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1張,價稅合計120.8萬餘元,虛開稅款17.5萬餘元。同年2月,佔某再次找到孫某,讓孫某爲其從一家商貿公司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8張,價稅合計90餘萬元,虛開稅款13萬餘元。同年8月6日,佔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劉志敏魏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