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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紅橋區檢察院多措施保護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環節的權益,將品格證據納入量刑建議,跟蹤未成年人後續幫教和社區矯正情況,挽救失足孩子,幫助他們重返社會。
未成年人楊某是一名職高在校生,2011年夥同他人駕駛夏利汽車搶奪路人挎包,被抓獲歸案。鑑於楊某是在校的未成年人,對此案審查起訴的紅橋區檢察院沒有簡單處理,而是深入其就讀的學校,對楊某的日常表現進行全面細緻瞭解。檢察機關結合其認罪悔罪態度,形成了綜合反映其品德、性格、悔罪態度的書面材料,作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這份“品格證據”隨案移送法院後,被法院採納。
據介紹,紅橋區檢察院對每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蒐集“品格證據”,作爲對未成年人提出量刑建議和從輕、減輕處罰的重要依據。在案件判決後,檢察機關還要繼續跟蹤未成年人的後續幫教和社區矯正情況。(記者馮琳通訊員劉瑾安豐利)